调研报告通常要遵循特定的格式和结构,以确保信息的清晰呈现,这篇报告将成为我们在今后决策过程中的重要依据,因此需要保证调研报告的客观性和权威性,下面是品读360小编为您分享的意识形态领调研报告5篇,感谢您的参阅。
意识形态领调研报告篇1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纳入考核目标,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认真落实党委书记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制度,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党组书记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委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突出问题,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
二是狠抓学习教育。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中之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利用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精心组织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贯彻宣传,通过书记上党课、集体讨论、集体学习等方式不断增强全体干部的思想建设工作力度,为建设工作提供理论保障。
三是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做到一把手抓网络意识形态安全,依托党务、政务信息公开网及宣传栏等形式,及时公开本单位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财务预决算等相关信息。同时,高度重视网络舆情管理,扎实做好重要节点和敏感时期的舆论监管,建立重大政策及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严格落实突发事件舆情信息报送制度,及时搜集、研判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和社会动荡的言论。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
严格按照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要求,不断加强对单位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意识形态领调研报告篇2
中国共产党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9月24日至26日在福建调研时指出,要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这一重要论述,体现依规治党、挺纪在前的管党治党要求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对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黄陵县纪委围绕四种形态,突出抓早抓小,勇于揭短亮丑,敢于动真碰硬,提高监督执纪问责实效,在践行四种形态上取得了一定成效。同时,在工作中也遇到一些难点阻力,亟待我们研究和解决。
一、我县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具体举措
1、认真学思践悟,深刻领会内涵。县纪委向全县172名县级领导、县直部门党委(党总*)书记、乡镇党政主要负责人及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下发《学思践悟》读本,并采取集中学与自我学、专题辅导与相互交流相结合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学习,使大家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四种形态有更深的理解和掌握。县纪委通过召开常委会、专题学习会等形式,组织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王岐山书记关于四种形态重要论述精神,使全体干部悉心领会、领悟中省市纪委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省市纪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四种形态的精神实质、深刻内涵传递给每位干部,准确把握大多数与极极少数、治标与治本、严管与厚爱等关系,并研究提出了贯彻落实四种形态、推进监督执纪问责的具体要求。取得了传上情、解疑惑,聚共识、促工作的效果。
2、坚持抓小抓早,深化作风建设。严格用纪律约束党员干部,堵住源头初始,建立咬耳朵扯袖子的常态化机制,把四种形态真正体现和运用到工作的各个方面。在转变干部作风和纠正四风方面,推进作风建设常态长效,健全完善四风问题监督检查、督查督办、通报曝光、问责追究机制。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关于县级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制定《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办法》。严惩顶风违纪行为,紧盯春节、五一等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执纪。自2012年以来,共开展重点督查和明查暗访34次,查处案件15起,党政纪处分13人,警示训诫41人,对干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开展正风肃纪专项治理,相继开展公共服务行业和窗口单位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公务机关治理庸懒散纪律作风整顿、行政执法部门行业作风整顿活动,推行群众和服务对象监督评价权力部门和窗口单位机制,组织实施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和服务窗口*动,扎实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有效杜绝了慵懒散、吃拿卡要、中梗阻等现象,各级各部门服务质量普遍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社会满意度不断提升。在信访举报工作方面,找准服务纪律审查工作的落脚点,把好问题线索精准化筛选关口,突出抓早抓小,及时发现、核查违反纪律和规矩的问题,对反映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和一般轻微违纪问题,及时约谈函询,及早教育提醒,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错误。
3、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全县各级党组织坚持把落实主体责任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当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执行者、推动者;各级纪检组织全面落实监督责任,积极协助同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工作。一是夯实各级责任。县委制定印发《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分年度制定切合工作实际、操作性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在每年初召开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逐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坚持以上率下、逐级传导压力。二是规范督查考核。加强对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2012年以来,安排检查考核60余次。出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单独考核。在2015年年初召开的乡镇党委书记述职报告会上,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大会点评。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有关规定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依规实行一票否决。对落实主体责任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的单位和领导严肃问责,对21名领导干部分别实施了警示训诫,县委书记、纪委书记先后约谈64名存在问题的个人和负有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相关领导,一票否决单位4个,有力推动了反腐倡廉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4、突出审查重点,严惩违纪少数。始终把纪律审查作为主业,建立健全大案要案发现、查处机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着眼大多数,宽严相济正歪树,盯紧少数,动辄则咎治病树,严防极极少数,重典治乱拔烂树。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完善来信、来访、来电、媒体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和网络舆情的收集、研判、报送和快速处置工作机制。推行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制度,出台《纪委副书记分片和常委、副局长包抓乡镇、部门联系点制度》,试行县纪委副科级以上干部每周轮流在县信访大厅民情直通车窗口接访,乡镇纪委书记在本乡镇定点接访制度,不断拓宽案源渠道。二是注重办案质量。推行案件协作区制度,执行一案双报告、案件线索月报告和月报结制度。充分发挥县委反腐*领导小组的职能作用,出台《县委反腐*协调领导小组案件协调工作暂行规定》,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工作,县检察院、公安局共向县纪委移交违法违纪人员37人,县纪委向公安局移交案件线索1件。三是突出办案重点。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今年重点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共收到各类问题线索30件(涉及农村基层干部23件),目前查结27件,正在初核2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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