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调研报告7篇

时间:2023-12-25 作者:Youaremine 报告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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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调研报告7篇

农村调研报告篇1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现状

至200*年底,全市颁发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446119份,签订家庭承包合同452788份,签订土地流转合同13155份,流转面积17.77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7.8%。主要呈现四个特点:

1、有偿流转租金不高。尤溪县调查,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以实物支付或以实物折价支付租金为主,以实物或实物折价支付的占75%,以现金支付租金的占22%,不付租金的占3%。租金支付差距大,每亩租金最低为10元,最高为980元,多数在100元以内。

2、流转以短期为主。据调查,全市土地流转期限在1年以内的占58%,1-5年的占37%,5-10年的占3%,10年以上的占2%。说明经营权流转的短期及非稳定性。

3、转包和出租居多。全市转包、转让、互换、出租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别为6.91万亩、1.28万亩、1.34万亩、7.53万亩,分别占流转总面积的38.9%、7.2%、7.5%、42.4%,其中转包和出租的占81.3%。说明农民流转的大多数是有偿的。

4、农民自发流转为主。从承包地流转的过程看,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主要是在农户之间进行,但农户与企业连片出租、规模经营的比重正在提高。从尤溪县调查来看,农村中有90%土地流转操作是在农户与农户之间进行,且流转土地数量小,只有10%是成规模的土地流转,操作发生在农户与农业企业之间。

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成效与主要做法

去年我市在**、将乐县开展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信贷试点工作。至200*年底,**县农村信用联社通过公司、基金担保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等各类形式共发放15.6万元贷款支持红豆杉规模种植户,涉及土地流转187亩。将乐县已发放以140亩土地承包经营权作抵押的贷款20万元。其主要做法是:

1、明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条件和范围。一是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是合法流转取得或通过招标、拍卖和公开协商等其他合法方式取得,并拥有具备法律效力的权属证明材料;二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产权关系清晰、合法,村委会或发包方对土地未做“禁止抵押和再流转”限制。承包经营租赁协议和手续符合国家法规政策;三是抵押期限为《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承包期以内,同时抵押人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应为3年以上,截止信贷抵押之日起,剩余期限不短于2年。

2、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抵押价值认定和抵押登记制度。由贷款人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进行认定,认定的一般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价值=年租地平均收益×经营期限+种养物价值。同时明确了县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为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信贷业务的抵押登记部门。抵押登记后,还要将情况抄报乡(镇)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备案,以方便农村土地管理。

3、设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的风险防范措施。一是把好贷款用途关,防范信贷风险和用地政策风险。借款人取得贷款必须用于农业开发项目及抛荒地复耕;二是合理确定贷款金额与期限。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金额不超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认定价值的70%。贷款期限由贷款人按中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期限确定;三是建立担保机制,创新贷款模式。①“公司+土地经营权抵押”,即农业产业化企业是承贷主体,并将企业拥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抵押物,同时企业负连带责任;②“基金担保+土地经营权抵押”,即行业设立基金,由基金担保和经营户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共同担保以获得贷款,担保责任由基金和土地承包经营权按约定比例分担;③“土地承包经营权作股权抵押”,即两个以上经营户以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成立联营公司,把股权作抵押申请贷款;④直接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抵押取得贷款;⑤其他符合法规的贷款模式。

4、政府支持,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提供组织保障。**县政府下发了《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农村土地流转进行了规范,成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中介组织,在试点区域建立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和村级土地流转服务站,以协助抵押权人对经营权抵押的土地进行管理和流转,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信贷业务试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利弊分析

(一)有利因素

1、增加农村融资渠道,突破农业融资的“瓶颈”制约。开展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突破了农村土地不能作为抵押物的瓶颈制约,使经营户认识到土地不仅是一种生产生存的资源,还可以作为一种生产要素参与融资,既可提高农户保护土地的意识,也可为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解决资金不足问题提供有效的途径。

2、促进土地合理流转,实现土地、金融等各生产要素的有效配置。通过流转,改变了传统简单生产模式,农村土地逐步向集约和规模方向发展,有效提高土地的产出率和农产品的商品化程度。同时,一旦抵押人出现贷款违约,银行可以将经营权及附着物一起进入土地流转市场拍卖转让,土地资源的配置将更加合理。

3、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和农村金融业的发展,实现了双方互利多赢。土地经营权抵押信贷业务的开办,一方面促进了土地的合理流转和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推动了农业产业化发展。另一方面,引导金融机构改变了过去以小额信贷为主的单一信贷模式,吸引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农村经济建设中去,从而推动了集约化金融模式与小额信贷等农村金融发展多元模式的形成。

4、解决了农民特别是种养大户担保难的问题。由于经营大户生产成本投入大,资金缺口较大,对信贷资金需求迫切,通过设定土地经营权抵押信贷,可以支持其开展生产种植,从而方便土地集中使用,使抛荒的耕地重新得到利用和开发,提高土地利用率。

(二)不利因素

1、金融风险加大。农业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弱,农业保险业务尚未全面展开,如遇到较大的自然灾害或市场因素影响,将给开展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带来不可预知的风险,影响了金融部门对这项业务的全面开展。

2、办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手续繁杂。金融部门为了保障其既得利益,最大限度降低金融风险,设立了防范信贷风险的有关措施,手续繁杂。加上评估机制不健全,农民文化素质偏低,农户要实现以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困难很多,部分农户宁愿以更高的利息通过商业贷款或民间融资的方式更为便捷,影响了农户参与的积极性。

四、土地流转和抵押存在的主要问题

1、流转程序不规范。目前,在土地流转过程中,主要以转包为主,流转形式比较单一,且大部分是在亲戚、朋友或相互关系较好的村民之间内部、私下流转,流转规模较小,且当事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未向发包的村委会或村小组登记备案,或未经发包方同意,合同条款的公平、完整、规范等也较欠缺。即使个别签订了书面合同,也都是农户间的不规范合同,极易产生土地纠纷。

2、中介组织及流转市场发育缓慢。由于农民思想观念守旧,严重制约了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及流转市场的发育。如**县沙溪乡于20xx年组织到浙江等发达地区考察土地流转工作后,成立了土地信托服务站,但至今都没有正常运作。尤溪县反映,目前全县15个乡镇都没有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农村土地流转管理机构不健全,导致全县绝大部分农村土地流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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