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工作总结中发现,积极的态度常常能够影响工作结果的质量,为了将自己的思考能力得到锻炼,我们要认真写工作总结,下面是品读360小编为您分享的局营商环境工作总结5篇,感谢您的参阅。
局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1
自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贵港市及我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文件及会议精神,结合部门实际,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为我市营造的法治营商环境.现将具体工作总结如下:
一、推进情况
(一)注重作风整治,加强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警五查整顿专项行动,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内开展问题大查摆活动,深挖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梳理出队伍建设、工作程序、业务延伸、服务能力等四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并针对问题,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解决理想信念、纪律作风、责任担当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形成正风肃纪长效机制,努力建立一支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新时代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提升群众安全感和政法队伍满意度,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创新法制宣传,助推优化营商.一是将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七五普法内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是积极推进法治进机关创建,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优势作用,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用良好的行政环境和法治环境吸引外来投资,邀请了广西君望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全市26乡镇分管法制宣传领导、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分管领导授课,内容包括《监察法》和新修订《宪法》.三是积极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围绕工业园区建设、招商引资、利企惠民政策,聚焦影响市场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法律进企业、进园区活动,深化法治园区、法治企业创建活动,提高各类市场主体的法治化建设水平.四是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好环保专项法治宣传,增强企业和群众法治环保意识,促进企业绿色发展、低碳发展.截止目前,共印发各类宣传资料8000多份,发放法律书籍4000多册,接受宣传的群众达8000人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活动6场次.
(三)拓宽服务方式,推动企业发展.一是组织律师为我市企业开展送法活动,目前已开展活动4次.三是拓展公证业务,尽量为企业融资公证开通绿色通道,目前桂平市公证处还没接到企业融资方面的公证;四是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对农民工讨薪或企业纠纷开辟绿色通道,坚持优先受理、优先指派,截止目前,已办理各类农民工讨薪案115件.为我优化营商环境建设提供了良好法治保障.
二、放、管、服的成效
为贯彻落实好营商环境加速度要求,为我市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根据本局实际,对照改进作风要求,我局及时梳理本单位在提高服务效率,降低成本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得到提高.加强对本单位服务窗口人员服务意识培训,增强为民办事的责任感,坚决杜绝门难进、脸难看,群众投诉率已降低96%.
(二)落实一次性告知制,群众办事效率得到提高.优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制定细化办事一次告知(限时办结)清单,将审批依据、办理形式、办结时限、申请材料、审查方式及标准、办理流程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事项.法律援助办结事项从原来法定的5个工作日,到现在承若时限3个工作日,不断缩短群众办事时限,降低群众维权成本.
(三)制定完善一事通办事项八统一成果表.及时完善了桂平市司法行政系统一事通办成果表,确保了本级与上级部门事项统一,不断提高司法行政部门群众满意度.
三、率先在工业园区成立法律服务站,无偿提供法律服务.
今年7月份在桂平市木乐工业园区内成立了法律服务工作站,并指派律师轮流值班,无偿为园区内企业及员工解决各类法律问题,受到了企业及员工的高度赞扬,截止目前,共接受各类法律问题咨询1354人次,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四、法律保障主动出击,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
一是组织律师开展法律服务面对面进企业活动,主动走访相关企业,切实为他们解决在发展上遇到的法律纠纷,及时了解需求,有针对性开展服务活动,为项目落地桂平提供法律保障.让企业走得进、稳得下、做得久,不断促进桂平市经济健康发展.
二是及时解决企业欠薪引发的职工讨薪事件,切实维稳社会稳定,如贵通新能源事件、华盛酒店、超市等大规模的员工讨薪案,市司法局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律师参与,及时稳控,确保社会稳定,企业正常健康发展.
五、存在的困难
一是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有待完善,目前,我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尚未成熟,运用互联网+网上服务平台进行法律服务还不到位,下一步,我局将补齐短板,不断创新法律服务模式.二是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个别干部对营商环境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是加大法律惠民服务的目的意义学习,引导律师和法律工作者领会好精神实质,增强服务社会意识;
二是落实好政府购买服务政策,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足人手,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三是协调各方,为开展服务创造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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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营商环境工作总结篇2
根据市委的安排部署,市委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于6月20日启动。依据《中共鞍山市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对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委、市综合执法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市财政局和市科技局等10个单位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巡察。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和组织推动下,巡察工作进展顺利,达到了预期目的和效果。市委常委会于8月18日专门听取了专项巡察工作的情况汇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的问题
市工商局: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的决策部署上,动作迟缓、认识不到位和缺乏有效实际行动。完成市政府要求的清理无照经营工作任务进展缓慢。对已划归到县(市)区的分局业务工作衔接不够稳妥、跟踪指导不力,基层工商部门服务质量下滑。一些审批事项前置要件过多、办理时限过长。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不落实。商标广告执法工作滞后,缺乏有效解决措施。机关管理不到位,服务意识不强。
市质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企业大会精神不到位。违反上级文件规定,滥设审查要件。网上审批体外循环,行政审批工作效率不高。管理体制改革和一些权力下放后衔接不好,导致实际效果不如以前。重许可、轻监管,存在一定程度的执法薄弱环节。存在与民营检测机构不当争利现象。特检所行政执法权力大,缺乏对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廉政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干部队伍建设存在廉政风险。
市住建委:审批事项以及前置要件过多,一些审批办理效率较低。一些审批权力应下放没下放或下放不到位,一些审批权力下放后实施效果不够理想。一些涉企收费征收节点不合理,增加了企业负担。一些涉企罚款不合理。一些垄断经营的国有公用企业涉企收费价格过高。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服务有待改进。一些企业土地、房产证照不全影响发展。干部管理和监督约束机制存在薄弱环节。
市综合执法局:执法自由裁量权较大。对城区违法建筑的查处失之于宽。对马路市场占道经营和流动商贩管理整治不力。临街住宅窗改门管理混乱。执法的联动机制不健全。一些执法行为不规范,存在不亮证执法、不按规定办事、执法不公、执法粗暴的现象。一些部门遇事相互推诿、相互扯皮,导致执法效率、执法质量和服务质量不高。一线执法力量不足,部分人员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的需要。
市安监局: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缺乏具体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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