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的写作一点要仔细分析取得成绩的原因,通过写工作总结我们能直观地了解这段时间以来的成绩,以下是品读360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文物馆工作总结范文6篇,供大家参考。
文物馆工作总结范文篇1
一、领导重视,职责明确
一是成立了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定领导班子成员具体抓安全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管理意识;
二是结合单位的行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健全安全生产职责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是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层层签订职责书,将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工作用局机关正式文件的形式下发至每个人。局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安全生产第一职责人;副组长为安全生产直接职责人,其他副职领导既要履行分管业务工作职责,又要履行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和“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新机制,严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的有关精神,做到时刻关注安全,下大力气地抓好安全职责制的落实工作。
二、宣传到位,意识提高
今年以来,我局注意结合各项活动和重大节日,大张旗鼓地开展突出,形式多样,资料丰富的安全宣教工作,组织学习《消防法》,参观消防宣传基地等,局领导经常强调用电用火的安全,不断提高大家的消防意识和消防技能,确保不发生任何火灾事故。组织大家认真学习《道路交通法》,加强小车司机和摩托车行驶人员的道路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和增强安全意识。坚持定期组织安全知识学习,定期召开安全工作分析会,坚持组织安全工作检查,开展安全工作总结,做到及时分析安全工作形势,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针对存在问题和安全隐患苗头及时制定整改措施;积极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百日安全无事故”和“预防重特大事故”等活动,有效提高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预防了各类事故的发生。
三、结合实际,措施得力
我局能积极发挥职能,起到领头羊的'作用。能及时组织系统各局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安全政策、法规和有关文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组织系统单位定期检查各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结合开展“创先争优”实践活动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今年在局机关经费比较困难情景下,对全局办公室的门窗、用电线路等进行更换,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使局机关工作环境大大改现。同时加强局机关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每逢节假日,领导带头值班,并对电脑、文档室、财会室、会议室等设定专人管理和使用,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一年来,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到达了上级的要求,全局未发生安全事故,有力地推进全市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文物馆工作总结范文篇2
一、前言
文物古建筑泛指我国历史上保存至今具有较高文物价值、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的建筑物,一般是指古人遗留下来的具有较长历史年代的寺、庙、殿、楼、塔、桥等建筑。文物古建筑是国家重要的历史文化遗产,是国家文明的重要标志。它们不仅是古代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也是研究古代社会的宝贵历史资料。
文物古建筑一般都是建造在前消防在后,有别于现代建筑的消防工作,然而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部真正针对于文物古建筑的消防规范。因此,目前的文物古建筑消防保护工作大部分都是套搬了现行的消防技术规范,而且大多以扑灭火灾为唯一目标,而不是以最大限度保护古建筑、减少文物损失为首要目的,这种表面看似的保护实际上使文物古建筑的价值逐渐减退,甚至被毁。如何在文物古建筑保护中平衡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二、现代消防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笔者通过对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的调研发现,随着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文物古建筑消防与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不和谐因素不断凸现。
(一)现代消防设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近年来,为了提高文物古建筑抵御火灾的能力,各地文物管理部门和使用单位给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安装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应该说,在这些措施的保护下,古建筑的消防安全系数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但是随之而来的一些新问题、新麻烦也不断呈现。如:遭遇火劫后重建的西藏拉卜楞寺院大经堂内虽说增设了墙壁式消火栓,但渗漏出的水使墙上的壁画面目全非。2003年1月19日晚7点,世界文化遗产武当山古建筑群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遇真宫主殿突发大火,导致最有价值的主殿三间共236平方米的建筑化为灰烬,同时,火灾扑救过程中压力水流的冲击和水渍损失给周边文物也带来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同时,文物古建筑内消防设施的安装损害了古建筑的美观,并对内部木结构造成了不同程度的损坏,使其失去了原有的价值。
(二)传统消防保护措施与文物古建筑保护的矛盾
文物古建筑的传统消防保护措施对历史文化的传承也带来了一定的冲击。我国的文物古建筑大多是宗教文化和民间活动的重要场所,正是这些传统历史文化提升了古建筑的价值,也正是这些传统文化的盛行使得我们的文物古建筑在历史的长河中得以完好地保存下来。但是近些年来,一些部门为了杜绝火灾隐患,采取了单纯的绝对的保护方式。这些措施在文物古建筑的保护中,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然而随之产生的新问题正以另一种方式吞噬着古建筑,直至它倒塌。如:苏州玄妙观的三清殿自从禁香火以后,滋生了一种叫“天牛”的害虫,对殿内的木结构进行吞噬,给建筑结构安全造成了隐患。始建于南宋淳熙年间三清殿之所以能够完好的保存至今,在一定程度上是香烛烟气的驱蚊杀虫效果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严禁点烛焚香,实际上打破了这种自然平衡,使得我们的文物古建筑正在以另一种形式被加速损毁。
三、如何正确处理古建筑消防工作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
文物古建筑是祖先留给我们的能体现古代建筑风格的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我们应将消防工作结合文化遗产的保护,使文物古建筑的消防保护工作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当今世界上对古代文化遗产的保护有两种形式:“突尼斯”形式(完全保证古建筑的原貌)和“华盛顿”形式(保证古建筑的外观,根据现代的生活方式改变内部需要)。笔者认为,古建筑的消防保护也应该遵循这两种保护形式,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古建筑保护。古建筑的消防工作和文化遗产保护是一对矛盾,我们应该用哲学“重点论”理论来分析孰轻孰重。
(一)“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
对于影响较大、历史文化价值较高的文化古建筑,我们应保留他原有的建筑风貌和文化功能,因为这些特点正是它的价值所在。笔者认为,这一类文物古建筑应采取“突尼斯”消防保护形式,文化古建筑作为一个整体,一旦局部受到破坏,其原先的历史价值、艺术魅力就大大降低。因此,对于这一类文物古建筑我们考虑的不应该是发生火灾后如何去救,而是如何让它的火灾发生率降到零。如果我们一味地去利用现代消防技术、措施去对这类古建筑进行消防保护,由于建筑布局、结构、材料等方面与现代建筑有着本质的区别,现代建筑防火规范和消防设施不但不能很好地发挥其效能,而且安装、施工还会给文物古建筑带来不可弥补的损失。因此,对于这一类古建筑的消防保护,我们应发挥自然平衡的效能,突出人的作用。
1、前期的防护措施
(1)认真落实文物古建筑单位逐级消防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组织单位人员认真学习消防法规,提高全员对文物古建筑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严格落实巡防工作制度,加强24小时值班和防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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