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工作总结,我们可以发现工作中的困难和挑战,并提出解决方案和改进措施,写工作总结,能取人之长,补己之短,这样自身能力一定都有所进步,下面是品读360小编为您分享的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6篇,感谢您的参阅。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篇1
一、环境噪声现状
20xx年,我省西宁市、格尔木市(属海西州,县级市)、平安县(海东市政府现驻地)组织开展了区域环境噪声和城市交通噪声监测。德令哈市(海西州政府驻地,县级市)未开展声环境状况监测。
(一)噪声环境管理和监测机构情况
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由各级环保部门负责污染防治工作的处(科)室承担,各级环境监测站负责辖区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工矿企业噪声等监测工作,各级环境监察机构负责辖区噪声污染投诉案件的查处及噪声污染防治日常监管工作。
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6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5人,配备噪声分析仪8台、环境振动分析仪1台、声校准器1台;西宁市环境监测站目前有专职噪声监测人员2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名、助理工程师1名,配备噪声监测仪器12台(套),其中精密噪声分析仪(1型)2台,噪声多功能分析仪(2型)7台,声校准器2台,环境振动仪1台;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由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兼职从事噪声监测工作。
(二)城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西宁市声环境质量状况
(1)功能区噪声:西宁市功能区噪声每季度监测一次,每次监测24小时,共设监测点位5个:青海师范大学(1类)、商业巷(2类)、青海矿山机械厂(3类)、胜利路和七一路(4a类)。20xx年1类区域全年噪声昼间均不达标,夜间达标率为75%;2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75%,夜间达标率为50%;3类区域昼间达标率为100%,夜间达标率为75%;4类区域的交通干线两侧两个测点的昼、夜间噪声均不达标。
(2)道路交通噪声:20xx年8月-9月,对西宁市区现有35条主干道道路交通噪声进行了监测,设置监测点位70个。经监测,交通干线噪声平均值为69.7db(a),与20xx年持平。道路交通噪声强度为二级(较好)。
(3)区域环境噪声:西宁市设置监测点位224个,每年监测一次。20xx年区域环境噪声中,各声源所占比例:生活占86.2%,交通占12.0%,工业占0.45%,施工噪声占1.3%,全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4.3db(a),与20xx年相比略有降低。
2、其他地区声环境质量状况
20xx年,海东市平安县和海西州格尔木市均为首次开展区域环境噪声监测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经监测,平安县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轻度污染;格尔木市区域声环境质量等级为较好,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声环境质量等级为好。
二、20xx年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一)严格项目环评审批,加强噪声源头控制。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要求开展新、改、扩建项目声环境影响评价,加强项目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验收管理。对未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或经监测达不到噪声防治要求的,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整改到位后,方能通过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二)强化工业企业噪声污染防治。对工业企业的重点噪声排放源,严格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噪声达标排放。一是对重点工业企业加强噪声监测,将监测结果纳入企业污染物达标考核内容,对于排放超标且影响较大的企业进行处罚并限期治理。二是加强对夜间施工作业监管,对夜间施工作业进行严格审批,对夜间施工噪声投诉予以及时查处。三是加大对噪声污染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对恶意排放噪声、超标排放和严重扰民的企业从严处罚。
(三)开展高(中)考护考专项行动。各市、州在高(中)考期间,发布禁噪公告,实行噪声排放管制,制定工作方案,组织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护考行动,有效防止和减少了噪声污染,努力为考生提供安静良好的学习和应试环境。
(四)及时查处各类噪声污染举报投诉案件。20xx年,西宁市环境保护局共受理环境问题投诉1194件,其中噪声污染投诉902件,占投诉案件总量的76%,办结率为100%。
(五)严格控制道路交通噪声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噪声排放,在市区主要路段实施机动车噪声禁鸣区管理,开展市区机动车禁鸣严控月活动,加大机动车噪声污染控制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全省噪声污染防治和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来看,主要面临的问题有以下几点:一是在城市开发、拆迁重建、棚户区改造等过程中,施工作业产生的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较大,群众投诉逐年增多。二是城市机动车和高层建筑数量的增加,城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噪声污染问题更加突出。三是监管、监测能力薄弱,大部分地区环保部门无监测技术人员和设备,不具备声环境监测能力。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根据环境特点和城市建设发展状况,进一步优化调整西宁市声环境功能区划;督促德令哈市尽快划定声环境功能区,并开展声环境质量监测工作。
(二)加强建筑施工场地噪声排放监管,推行城市建筑施工环保公告制度,依法限定建筑施工作业时间,从严查处噪声污染和扰民案件,继续做好绿色护考工作。
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总结篇2
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环保局的帮助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以来的政策文件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环保工作,坚持生态建设、污染防治、节能减排、队伍建设并重,严格环保执法,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全力遏制污染反弹,切实改善区域环境质量,有效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环保系统工作总结及工作思路。
一、20年度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区域环境质量极大改善,人民生活环境质量广泛提升
在经济快速增长的情况下,今年全区主要环境指标趋向好转。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通榆河、新洋港等主要河流的省控市控断面,全部达到标准,满足水域功能要求;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总体保持在国家二级标准,农村空气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在国家一级标准;全区区域环境噪声达到了环境噪声区划的标准,人民生活质量广泛提高。主要得益于以下方面:
一是加大饮用水源保护力度。3月6日,区政府召开了全区环保工作暨水源地内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动员会议,会上,区政府与各镇(街道、园区)及有关单位签订了20xx年度环保目标责任状。并迅速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化工类、非化工类污染源专项整治行动以及重污染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6家化工生产企业完全拆除,12个排污口全部取缔。对保护区内涉及电镀、酸洗、造纸、印染等重污染行业的9家企业实施了分类整治,依法责令关闭3家、搬迁1家、限期治理5家。11月14日,召开了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区长与各镇(街道、园区)签订了河长目标责任状,12月11日,区政府出台了《亭湖区河段长目标责任制管理考核办法》,有力有效地巩固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果。
二是加强大气污染控制。开展了夏季和秋季两个阶段性的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深入广泛宣传,印发秸秆禁烧简报25期,层层落实责任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有效遏制了全区秸秆大面积焚烧现象。并且秸秆综合利用也取得一定成效,建设4个秸秆收购点,成立7家草业合作社,发展1000多家秸秆户用沼气,利用秸秆粉碎、打捆机械进行收购,发放了上万份秸秆快腐、发展食用菌、秸秆还田、秸秆气化等相关可行的秸秆综合利用宣传单,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坚决取缔市区小煤炉,联合街道拆除小煤炉11座,并对市区油烟进行了专项治理,油烟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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