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就是自己对个人工作的总结与反思,可以帮助我们很好的总结出在工作中获取的一些经验,工作总结方便大家梳理工作中的优势和劣势以便更好地发挥自身潜力,以下是品读360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乡镇整治办工作总结8篇,供大家参考。
乡镇整治办工作总结篇1
根据城镇燃气安全工作安排,现将我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工作部署情况。
20xx年12月3日,我局召集各分局、各股室召开“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部署会”,传达全国、省市县燃气安全会议及工作指示精神,宣读《凤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20xx-44)文件,文件对特种设备股、质量股、各分局职责进行分工明确,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依次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安排部署。20xx年2月10日,再次细化《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执行。
二、城镇燃气安全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检查燃气企业4家次,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单位17户次,发现一般隐患5条,督促消除隐患5条,隐患按期整改率100%。自20xx年12月3日我局燃气安全部署会以来,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队开展燃气充装站专项检查,镇(街道)市管分局开展辖区内燃气安全专项检查,下达隐患整改意见9条,按期整改率100%,我局严格执行“隐患闭环管理”原则。作为燃气安全第三专项督导组,对有关单位、镇(街)开展燃气安全专项督查4家,提出存在问题和下步措施。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严格按照燃气安全专项整治阶段要求,结合部门工作职责,切实履职尽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一是相关股室、分局按各自分工狠抓落实,相关股室做好督促指导,适时开展联合检查;二是严格检查标准,强化隐患排查和整改,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对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三是按照县安委办文件要求,切实开展好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
乡镇整治办工作总结篇2
为落实新《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规范保健食品经营,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提高保健食品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建立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制度,加快我镇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为广大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保健食品消费场所,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今年4月份起,我镇按照全区统一部署在辖区内开展了代号为“蓝健行动”的保健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有力保障了保健食品流通市场秩序。
“蓝健行动”以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药店为重点检查单位,以灵芝、鱼油、蜂胶等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和营养素补充剂类保健食品为重点检查品种,以保健食品经营资质、产品质量安全、广告宣传、违法经营推销等为重点检查内容,力求通过企业自查和专项整治,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规范保健食品经营,打击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保健食品从业者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
一、加大宣传,营造声势。深入社区、村以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加大对“蓝健行动”的宣传力度,积极宣传保健食品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提高广大群众对保健食品的认知,强化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宣传列入“红名单”的典型单位,及时曝光违法违规现象,广泛发动、正确引导公众积极参与,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形成各方参与的社会共治良好局面。
二、开展监督检查。根据自治区局《关于开展保健食品“蓝健行动”的通知》( 桂食药监保化〔20xx〕5号)要求明确职责分工,明确对本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经营者日常监管责任人,细化任务措施,迅速安排部署,扎实开展整治行动。检查内容包括经营许可资质、产品的合法性、法律法规的执行、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结果、食品贮存、不安全食品召回、标签和说明书、广告宣传和互联网销售等情况。我镇共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11家,发现的主要问题有经营制度不完善、索证索票制度执行不到位、保健品食品销售专区内保健食品与食品混合销售等。针对这些问题,执法人员当场对相关经营单位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工作。经营单位存在食品安全隐患,未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的,应对保健食品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
三、开展保健食品经营诚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保健食品经营诚信体系,继续开展保健食品经营“红名单”评定。认真总结专项整治的经验,及时发现流通领域保健食品经营存在问题和不足,探索加强保健食品经营监管的有效手段,将年度检查中规范经营的单位列入辖区保健食品诚信经营“红名单” 。
通过排查和整治,在基本摸清辖区内保健食品流通领域现状的基础上,为巩固和加快建设保健食品经营企业诚信体系等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乡镇整治办工作总结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8月29日省市县乡饭店坍塌,造成29人遇难、7人重伤、21人轻伤的重大房屋坍塌事故教训,根据《市区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全面排查、彻底整治原则,扎实开展全镇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列出隐患清单,并制定具体处理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整治对象
本次重点排查全镇医院、学校、幼儿园、图书馆、宗教场所、养老机构、福利院、车站、景区、商场、宾馆、超市、饭店、农家乐、茶楼茶馆、网吧、歌舞厅和劳动人员密集的车间、厂房、宿舍、临时办公楼等场所的房屋建筑。
三、整治内容
房屋建设标准低,超过使用年限继续使用情况;房屋是否存在年久失修失养的情况;超过设计使用年限继续使用的情况;违规装饰装修改变主体结构的情况;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的情况;明显存在安全隐患未及时消除的情况;违章搭建、加层的情况;未经审批私自修建的情况等。
四、工作安排
(一)全面摸排。
各村、社区对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房屋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清单,20xx年9月8日前报区应急局。
(二)集中整治。
配合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等相关部门对摸排出的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组织专业人员全面进行排查,对有明显隐患、潜在隐患以及情况不明的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责任人(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对需要进行鉴定的,聘请第三方鉴定机构进行鉴定,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和建议;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直至安全隐患得到彻底整改消除,将整治情况报区应急局。
(三)整改验收。
配合区应急局、区住建局组织相关单位、聘请专业人员组成联合验收组,对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情况进行逐一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镇政府将相关资料汇总建档后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工作;验收不合格的,移交区综合执法局依法处置。
(四)行政执法。
配合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局等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整改验收不合格的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责任人(单位)依法予以处置。
(五)长效监管。
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本辖区、本单位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定期检查、维护制度,并认真执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五、职责分工
(一)镇政府: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对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其他安全隐患进行协调。负责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上报区政府。
(二)包村干部:负责指导督促联系村开展排查工作,并积极参与实地排查,审核上报数据
(三)各村、社区:负责辖区内人员密集场所房屋建筑全面摸排工作,建立清单;负责做好本辖区内房屋建筑所有权人、使用人、管理人等责任人(单位)专项整治宣传、协调等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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