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应的文字载体,我们在制定的时候要保持清晰的思路,合同的签订是为了保障双方交易安全,以下是品读360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养殖合作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
养殖合作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为了更好的发展养殖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经甲、乙双方共同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用地点:
二、甲方把现原有的养殖场:
三、在乙方租用期限内,乙方自主经营,均与甲方无关。
四、租用期限为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金为每年_________元。
五、租金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乙方按每年合同期满后,每年一次性付款租金给甲方,先付款后经营,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付款。
六、乙方租用期间,乙方需要改变甲方现有的塘池,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可改变。
七、在乙方租用期内,甲方无权以任何借口终止合同,如因甲方的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应由甲方全部负责赔偿给乙方。
八、在乙方租用期内,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道路通畅,
水、电按原有的提供给乙方使用,电费由乙方自付给供电公司。如乙方租用期内不履行缴纳电费义务,后果乙方自负。
九、乙方租用期限内,如有国家或任何单位征用开发造成乙方经营生产损失由乙方所有,场地所有建筑设备,所有财产均与乙方无关。
十、乙方关经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借口转租或发包给第三方。
十一、乙方在经营生产中,发生任何事情均与甲方无关。若遭受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损失与乙方无关。但乙方在经营期间不得故意损坏甲方的设备或场内的建筑,如有损坏应由乙方全部负责。
十二、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达成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条款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出租,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继续租用。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并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十五、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养殖合作合同篇2
甲方:
乙方:
丙:
三方经协商一致,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赢的原则,就下列事宜达成协议:
一、双方达成养殖生产合作协议,自愿签订本协议书。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作为养殖资金;甲方聘请养殖工人、兽医及置办养殖所需物品设施、种苗,负责养殖生产、销售。
二、三方协商确定,甲方先期投资人民币¥710,000(柒拾壹万元),乙方、丙方各出资人民币¥300,000(叁拾万元)。用作启动资金,甲方进行实际操作并把资金详细用处报知乙、丙双方。
三、运营后,乙方每月把养殖场内情况及资金出处报知乙丙双方。
四、任意一方退出,其出资由另外双方支付本金,如果任意双方退出,拍卖养殖场,所得按实际出资分配。
五、具体养殖操作由甲方执行或由乙丙双方方派人来场协助甲方执行。年底扣除实际的开销,剩余的利润部分,由甲、乙、丙三方按60%、20%、20%分成。
六、养殖经费、利润支付方式:三方协商支付。
七、以上事实清楚,甲乙双方无异议。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起诉。
九、本协议一式6份,甲乙丙三人各两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
乙方代表人(签字):___
丙方代表人(签字):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养殖合作合同篇3
甲方:太和县国德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乙方(养殖户):
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发展鸽、兔养殖事业,在甲乙双方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为确保双方权益,特签订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养殖技术人员负责对乙方进行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并随时有权抽验乙方的种兔及种鸽、和饲料及防疫药品的使用情况。
2、在养殖户养殖的肉兔及乳鸽符合甲方回收要求的,由甲方安排车辆到乙方处提货回收,出车费用由甲方负担。
3、甲方无偿为乙方提供品种优良的种兔及种鸽、动物疫病防疫及相关药品。
4、甲方切实保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二、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需遵守甲方对养殖的管理要求,接受甲方的考核,及时向甲方汇报疫情动向,禁止使用国家违禁药品,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肉兔产品及乳鸽。
2、甲方提供的种兔、种鸽乙方按市场价格逐次从出栏回收产品中扣除,乙方所生产的肉兔及乳鸽由甲方按市场价格现金收购。
3、在乙方的养殖过程中,采取甲方“统一供种,统一供应育肥饲料,统一供药”的管理模式,即乙方使用的种鸽、种兔、饲料、兽药应有甲方提供,由公司统一调配,建立完善的养殖管理制度,并在甲方进行登记备案。
4、乙方负责饲养种鸽、种兔,在饲养期间必须保证种鸽、种兔的安全、健康,如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种鸽、种兔死亡,由乙方负赔偿;如动物疫病、天灾、不可控制的力量导致种鸽、种兔死亡,由乡镇畜牧兽医站进行鉴定,损失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三、效益分成
1、甲方按市场价格估算种鸽、种兔价格。直到种鸽、种兔自身价格由乳鸽、肉兔返还合作社完后,种鸽、种兔归乙方所有。合同期内乙方产生的乳鸽、肉兔必须卖给甲方。
2、甲方在核验并计量计重后,实行现款交易,收货付款。
四、合同期限的约定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止。
五、合同终止及违约办理
1、双方应根据合履行责任,任何一方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
2、因不可抗力造成的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3、如发生违约纠纷,由甲乙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合同期满后,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5、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签字:
地址:
联系电话:
养殖合作合同篇4
发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为了提高鱼塘经济效益,甲方现将2号、3号、4号鱼塘与乙方进行合作养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合作协议条款如下: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2号、3号、4号鱼塘共计18亩与乙方进行合作养殖。
第二条 合作期限为五年,即自20xx年5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止。
第三条 合作金和交纳方法:实行先交合作金后使用原则,鱼塘每年合作金为人民币叁万元整,每年的合作金应于当年5月10日前一次性交纳完毕。考虑到第一年合作养殖为试验项目,养殖所需水电费由甲方负责。从20xx年5月1日起,水电费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 在合作期间,乙方合作养殖鱼塘用水、用电必须服从甲方管理,要安全用电,抽水、增氧等设备由乙方自行负责,用电电费乙方向甲方缴纳。如发生一切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第五条 鱼塘用途
1、甲方提供鱼塘与乙方合作养殖,乙方必须按规定养殖水产物,不允许随意改变使用用途和破坏鱼塘,乙方不得在鱼塘周围建设建筑物或种植农作物,期满后按原貌交还给甲方(包括塘基修复)。
2、乙方养鱼、新放鱼苗、看管鱼塘的费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捞鱼时,严禁使用电鱼、毒鱼、炸鱼等危险办法。
第六条 乙方合作的只是鱼塘的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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