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的合同都是有严谨的结构和法律依据的,合同的重要性是合法的保障我们权益,以下是品读360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设备的租赁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
设备的租赁合同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月 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就甲方场地及设施租赁给乙方使用的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赁标的物
1、租赁标的物的位置位于 ;
2、租赁标的物包括。
第二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暂定年。自 年月日起至 年月 日止。其中免租期限为:自年 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期间供乙方进行设备改造及其他相关作业)。
第三条:租赁用途
乙方所用的租赁标的物用于。
第四条:租金
1、合同签订后,支付预付款万元,此预付款为首年租金的一部分;
2、根据年产量,按 元/吨(包括除电、水、暖气外一切费用),乙方向甲方结算上年度租金;
3、每年 月 日前,在甲方向乙方提供正规合法发票后,乙方向甲方交租金 万元,按产量计租,若租金不足 万元时,按 万元计;若租金超出万元,超出部分租金次年 月 日前一并支付;
4、租金支付方式为银行转账。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监督乙方履行合同的.权力;
2、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交通安全、安全用电、环保、卫生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3、甲方对出租标的物必须拥有所有权,且无任何纠纷;
4、在租赁期间内,乙方在对租赁物进行改造中,甲方需全力配合;
5、有权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乙方进行监督检查;
6、甲方有保障租赁标的物所需水、电、暖等正常使用的义务;
7、除有明确规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活动。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有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的权利;
2、乙方租赁标的物中的设备在租赁期间发生故障,对其修复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在租赁期间产生的水、电、暖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在租赁期间对原有设备进行改造大修等需要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对新增设备拥有所有权;
5、租赁期间,防火安全、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的的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
第七条:合同终止
合同在履行期间,遇到下列情形之一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1)双方或者一方的履约条件、能力发生重大的变化,已不可能再履行本合同:
(2)合同在履行期间发生了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地震等;
(3)双方协商一致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照合同规定执行致使乙方不能正常生产的,应减收相应的租金,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的损失。
第九条: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的因素(如:地震等)或其他不可归责的原因,使租赁标的物无法复原继续使用的,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应在原因产生当天起15日内退还甲方本年度未产生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续租约定
1、乙方有意在租赁期满后续租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赁期满前对是否同意续租进行书面答复,双方应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租赁期满乙方如无违约行为的,则享受在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租赁权,如果乙方无意再续租,应在租赁期满前30日书面通知甲方。
第十一条:租赁标的物交还
1、租赁期满未续约或者合同提前终止的,乙方应在租赁期满或者合同终止前30日内清理完所属物;
2、租赁期满或者合同提前终止后,乙方30日内未完成其所属物清理或拒不交还标的物的,甲方有权采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附则
本协议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本合同的补充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设备的租赁合同篇2
承租人(甲方): (单位全称)
出租人(乙方): (单位全称)
行业确认证书号: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原建设部令第166号)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租赁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相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与支付
1.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明细表
表一、机械设备租赁及租金计算表 (如不够用可另附表格)
机 械 名 称数量规格/型号生产厂商租赁期限/
起止时间租金标准
(元/月台)租金小计(元)
合 计
表二、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工资计算表
工 种 类 别人 数月 工 资工作期限/起止时间工资小计(元)备 注
塔机司机
塔机指挥工
施工升降机司机
合 计
2.租金计算。机械设备租金每月合计 元(见表一)。按合同约定,若是乙方指派操作人员则租金包括工资(见表二),租金每月共计 元。不足月的尾数日租金按月租金除以30天乘以实际使用天数计算。租金从机械设备启用日起计算。在租赁期内,若非乙方原因造成机械设备停机或停止使用,甲方应按租金标准照常支付租赁费。
3.支付方式:
4.支付时间:
第二条 项目名称、使用地点
项目名称:
使用地点:
第三条 租赁期限
1.因工程需要延长租期,双方应在租赁期满前 日内,续签合同。
2.租赁期满,甲方继续使用机械,乙方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甲方承诺租赁期不少于 个月,则按实际租赁时间结算;少于 个月,按 个月结算租赁费。
3.本合同签定之日起 日内,设备进场安装。机械设备进场安装完毕,经安装单位自检、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并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验收合格之日为启用日;甲方通知乙方机械设备停止使用,并拆卸完毕具备机械设备退场条件之日为停用日。停用日须经双方书面确认。
4.由于甲方的原因(如现场施工条件不具备、高压线防护措施不到位等),造成机械设备验收合格后停机待用或造成验收不合格,机械设备启用日为验收合格时间或组织验收时间。
5.机械设备自启用日起至停用日止为双方确定的租赁期限。
第四条 保证金
1.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甲方应在机械设备进场前 日内支付保证金。租赁期满,保证金扣除应付的机械设备毁损、灭失赔偿金后,余额退还甲方。
3.其他约定: 。
第五条 机械设备操作、维护与修理
1.双方约定机械设备由 方负责操作、由 方负责维护。
2.因故障造成机械设备无法正常作业的,按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维护时,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通知时起 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乙方自接到维修通知起 小时/日内未能修复的,自故障发生第 日起免收租金直至机械设备恢复正常作业日止。但机械设备故障系因甲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甲方仍应支付停工期间的租金。
3.双方约定机械设备正常维护保养时间为 小时/月,具体时间安排为:
第六条 双方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符合要求的机械设备。
2.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机械设备的操作和维修保养服务。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机械设备毁损、灭失或者出现故障无法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或要求乙方更换同等型号、性能的机械设备,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3.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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