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写出优秀的合同,我们就必须认真分析出合同的内容,签署合同是为了更好的保障我们自己的权益,品读360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软件开发合同范本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软件开发合同范本篇1
合作人:
姓名,身份证号,住址,手机,家庭电话
姓名,身份证号,住址,手机,家庭电话
姓名,身份证号,住址,手机,家庭电话
一、全体合作人为___合作,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二、合作方式为成立___公司,注册资本___元,股份比例为___。
三、合作各方实际出资比例为___。
四、合作各方具体分工及权限为___。
五、合作产品的知识产权归___公司所有,经济利润分配比例为___。
六、合作人不得有以下行为:
1、经营与___公司同类型业务;
2、泄露___公司正在开发或已开发的技术秘密;
3、其它损害公司及其他合作人利益的行为。
七、如违反本协议第六条,应按实际损失的10倍赔偿其他合作人,最低不低于___元。
八、本协议期限为___年,自协议订立之日起计算。
九、如需退出合伙或更改协议,应经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同意。
十、本协议一式三分,自全体合伙人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丙方: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 丁方:_______,工商执照号_____
软件开发合同范本篇2
甲方:
乙方:
鉴于,协议甲方的物资技术条件、乙方的中国移动多媒体广播相关技术和计算机软件专业开发能力,能够进行创造性的软件开发活动。并且,协议各方有意愿共同从事乙方 《xxx》软件开发工作。为了规范各方的权利义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规政策的原则指导下,订立本协议书,各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宗旨
为完成《xxx》软件的开发工作,并共同享有开发成果而合作。
第二条 合作项目和范围
协议各方共同开发《xxx》软件,合作范围包括软件的代码编写、调试、测试等开发工作。
第三条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条 合作方式
1.协议甲方为乙方提供物资技术条件,乙方负责功能设计与代码的编写。
2.合同期满后,乙方保留以非职务开发方式继续进行软件升级的权利,并享有继续升级后著作权的全部权利。
第五条 知识产权
1.乙方编写的软件源代码、技术文档及汇编而成的程序本身,其著作权由合作双方共同享有。
2.乙方在编写软件的过程中,不得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对外承担全部侵权责任。
第六条 协议变更
1.经合作各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作相应变更;
2.任何合作方未经与其他各方协商,擅自变更本协议条款或者将本协议权利义务转让他人,均为无效。
第七条 禁止行为
1.未经双方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团体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作各方共有,其中甲方25%,乙75%。
2.禁止合作各方泄露本协议所涉及的相关商业秘密。
3.如合作人违反上述各条,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第八条 合作的终止
合作开发活动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终止:
①双方合作人同意终止合作关系;②合作项目因技术原因,根本不能完成;③合作项目违反法律被撤销。
第九条 纠纷的解决
合作各方之间如发生纠纷,应共同协商,本着有利于事业发展的原则予以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诉诸法院。
第十条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合作人共同讨论补充或修改。补充和修改的内容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软件开发合同范本篇3
甲方: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如本协议第一款所定义的内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定义:
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并注明专有信息属于甲方或乙方。
“接收方”:本协议所称的“接收方”是指接收专有信息的一方。
“透露方”:本协议所称的“透露方”是指透露专有信息的一方。
权利保证:
“透露方”保证其向“接受方”透露的专有信息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它权益。
保密义务:
“接收方”同意严格控制“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接收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接收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接收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透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令人满意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接收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接收方”同意如下内容:
“透露方”所透露的信息只能被“接收方”用于评价产品商业开发的可能性;
不能将“透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用于其它任何目的;
除“接收方”的高级职员和直接参与本项工作的普通职员之外,不能将专有信息透露给其它任何人;
无论如何,不能将此专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
“接收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接收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例外情况:
“接收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透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在未进行任何透露之前,“接收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已经拥有的专有信息;
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接收方”之外的他方公开;
有书面材料证明,“接收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
如果“接收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接收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接收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透露方”,同时,“接收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透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专有信息的透露。
专有信息的交回:
当“透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接收方”交回专有信息时,“接收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
没有“透露方”的书面许可,“接收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
否认许可:
除非“透露方”明确地授权,“接收方”不能认为“透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救济方法:
双方承认并同意如下内容:
“透露方”透露的专有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秘密;
遵守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对于保护专有信息的秘密是有必要的;
所有违约对该专有信息进行未被授权的透露或使用将对“透露方”造成不可挽回的和持续的损害。
如果发生“接收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接收方”应当按照“透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接收方”承担;
“接收方”应当赔偿“透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