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签订的合同是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秩序的,合同在当下的职场中是一种很常见的文书,一定要认真对待,以下是品读360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模板5篇,供大家参考。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模板篇1
转让方(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 电 话: ;
受让方: ,住址: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电 话: 。
一、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
二、甲方同意将位于 的国有土地,证编号为: ,宗地面积大写 平方米(小写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详见附图所示。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并经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核准。
上述土地范围内的一切建筑物、附着物的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给乙方。建筑物: , ; 附着物: , 。
三、乙方愿意以总价人民币: 元(小写: 元)。
四、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转让地价款汇入甲方指定的帐户内。开户银行: 帐户号: ,帐户名称: 。
五、甲乙双方对上述土地己勘察核实,对现状无异议。
六、 由甲、乙双方按国家现行规定向市税务部门交纳土地交易有关税费。
七、按该土地使用证确定的用途使用,转让后乙方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八、在土地使用期限内,乙方如需要改变土地用途,必须报请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经批准后与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地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九、转让地块原是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在办理转让过程中因增值所补交的土地增值税及其他费用由双方方另行协商。
十、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 年,土地使用剩余年期为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十一、双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天内,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到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
十二、乙方在本地块范围内进行的开发、利用、经营土地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省的有关法律、法规,履行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并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十三、土地使用期满,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须于期满前180天向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与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缴付土地价款,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十四、甲方保证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及其房屋和附着物归其所有,且不存在租赁和抵押的情况。
十五、甲方隐瞒该宗地存在争议、共有、出租、抵押、被查或不符合转让条件等情况,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六、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规定,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无条件给予补偿。
十七、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申请县级以上国土管理部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自行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经台山市土地交易中心监证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由主管的龙口市土地管理部门持有及分送有关部门。
二十、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监证单位:
20xx年10月21日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模板篇2
订立合同双方:
转让方: (甲方) 承让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将位于 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使用。具体位置及四至范围以所附红线图为准。
二、乙方应遵守龙岩市国土资源局与甲方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使用土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有关登记文件所载明的权力和义务随之转移。主要内容有:
1、土地面积: 平方米
2、土地用途:
3、截止日期至:
4、承让方同意待龙岩市新罗区统一开征土地使用费(税)时起,按政府规定逐年向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缴纳土地使用费(税)。
三、根据双方签订的转让合同,甲方以人民币 元整(评估价)将上述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交纳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时涉及的有关税费。
四、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如需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时,应当征得出让方同意并经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局批准,并按有关规定重新与龙岩市国土资源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五、因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经龙岩市国土资源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七、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龙岩市国土资源局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转让双方另订协议。
九、本合同于二00 年 月 日在龙岩市新罗区签订。
转 让 方: 承 让 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住 所: 住 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批准机关:龙岩市国土资源??
法定代表人:
地址:龙岩市新罗区西城莲花小区
联系电话:0597—2231934
0597—2292804
传 真:0597—2231984
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模板篇3
转让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贵州省实施办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位于 ,总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为 平方米。其位置与四至范围如本合同附图所示,该附图已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详见所附宗地图及宗地图的经济指标),该地块的开发状况已经双方踏勘认可。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50年,让渡年限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甲方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
第三条本合同项下的转让地块,按照批准的总体规划是建设商住项目,乙方受让后按照规划进行建设。
第四条乙方同意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以及乙方自愿承担该部分土地转让双方发生的所有税费。
第五条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总额为 元人民币。
第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 日内,乙方须以现金支票或现金向甲方缴付土地使用权转让费。
乙方应在签订本合同后60日内,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款,逾期30日仍未全部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请求乙方赔偿。
第七条在乙方向甲方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款后10日内,甲方依照规定办理该部分土地使用权过户手续。
第八条乙方同意从签订合同之年开始,按政府规定逐年缴纳土地使用费。
第九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将合同要求支付的费用汇入甲方的银行账号内。开户银行: 。
第十条 乙方受让该地块后,受原土地出让合同的约束。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对于因发生不可抗力造成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负责任。但必须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造成的损失。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或电报(电传或传真)的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事件发生后7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二条如果乙方不能按时支付任何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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