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土地合同通用5篇

时间:2023-03-10 作者:Youaremine 合同范本

我们在签署合同之前,一定要细读合同中的内容,合同订立是由独立的主体相互接触,互为意思表示,直到达成协议的过程,品读360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出租土地合同通用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出租土地合同通用5篇

出租土地合同篇1

甲方(出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住所:联系方式:乙方(承租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或营业执照号):住所: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四川省实施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在原承包关系不变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事宜,订立本合同。一、出租土地基本情况及用途

甲方自愿将位于乡(镇)或街道村或社区村民小组或居民小组的亩承包地(详见附件)的承包经营权出租给乙方,出租土地用途为:养殖业及配套设施。

二、出租期限

土地出租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1.乙方每亩每年支付甲方小麦等),按该品种当年当地9月中旬均价折算现金支付给甲方。

2.租金逐年支付。于每年日前支付租金。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享有该租凭土地的所有权。

2.租凭土地期间若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时,按当时国家政策办理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费以及按土地面积或人头而补偿的农田的补偿款归甲方所有。

3.甲方负责协商周边关系,维持乙方的正常使用,不得干涉乙方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和生产条件的改善。

4.甲方在签订租地协议并收到乙方租金后三日内将土地交给乙方使用。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收益权、经营权和产品处置权。

2.依法享受国家和当地政府提供的规模性产业发展的奖励、扶持、补助。

3.该土地被国家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时,有权获得租凭土地上的青苗、绿化、建构筑物补偿及投资权属归乙方的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相关损失补偿。

4.按照协议规定,按时足额交纳土地租凭费用。

5.土地租凭期内因乙方原因不再租用的及租凭期满乙方不再续租的,乙方三个月内恢复土地原貌,如不能恢复土地原貌,由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两年的土地租金作为复耕费用。租凭期满乙方需续租的,在同等价格下享有优先租凭权。

6.乙方在租凭期间,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

六、违约责任

1.因一方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无过错方依法可免除责任,有权要求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过错方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此协议。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可变更;

2.因战争、疫病使协议无法履行的;

3.因国家依法征用、占用时,并于征地公示之日起1个月内此土地权属必须交给甲方,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八、其他

1.合同期满或中途终止合同,对改变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设施,若甲方接受则乙方不负责修复;甲方不接受的部分则遵循本合同第五条第5款约定。

2.乙方因生产需要招聘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甲方。

3.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村委会一份,报送苏稽镇人民政府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村民代表:

村民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年月日

出租土地合同篇2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出租面积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村民小组亩土地(详情见下表)出租给乙方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出租土地详细情况

总面积: 亩,其中:田 亩,土 亩; 村社;姓名: ;面积: ;田: ;土:

二、出租期限

出租期限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最长不得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三、出租价格与支付方式

以现金方式支付。即每亩每年按斤黄谷,并参照当地上年中等市场价格折算为现金(按江津市粮食主管部门书面证明或协商价格计算), 年按0.7元/斤计算支付),由乙方交给甲方作为下一年租金。

四、支付时间

提前1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下一年租金。

五、交付土地的时间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拟出租的土地交付乙方。

六、权利和义务的特别约定

1.甲方有权按照合同规定收取土地流转费;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转的土地。

2.甲方与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应由甲方承担。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经营土地的情况,并要求乙方按约履行合同义务。

4.甲方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后,应报发包方(集体土地所有者)备案。

5、甲方应协助乙方按合同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帮助协调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与其他承包户之间发生的用水、用电、治安等方面的纠纷;不干预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的约定交付出租土地并要求甲方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7.乙方在受让地块上具有使用权、收益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产品处置权。

8.乙方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9.乙方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10.其他约定:乙方签订协议之日提前支付复耕费(按 年租金等额支付给甲方)。今后合同解除或到期后,不再另行支付违约金及复耕费。

流转合同到期后地上附着物及相关设施全部无偿归甲方所有。

七、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合同可以变更或解除:

1.经当事人双方协商一致,又不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的;

2.订立的本合同所依据的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的;

3.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4.乙方丧失经营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灾害)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甲方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

1.不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土地的;

2.荒芜土地的,破坏土地上的附着物的,破坏水利等基础设施的;

3.不按时限交纳土地流转费的。

八、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甲方非法干预乙方生产经营,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赔偿金的数额依具体损失情况而定,可由甲、乙双方协商或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裁决,也可由人民法院判决。

九、解决争议条款

因本合同的订立、生效、履行、变更或解除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机关调解解决。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出租土地合同篇3

甲方 (出租人):

乙方 (承租人):

为适应创新创业的需要,吸纳优秀的科创人才来众创庄园创业,在土地使用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一下土地租赁合同,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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