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转让合同5篇

时间:2023-05-23 作者:Surplus 合同范本

在合同中的当事人名称,一定要是真实且一致的,认真写好一份合同,才能有着正规的法律效应,下面是品读360小编为您分享的工程转让合同5篇,感谢您的参阅。

工程转让合同5篇

工程转让合同篇1

编号:

甲方:

乙方:

根据合作建房合同《编号: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由甲方以总价万元包干价将自动化科学技术大楼整体项目及现状(已完成基础工程、主体框架一层和二层框架柱),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转让给乙方(含现施工现场钢筋、模板、机械设备等),乙方不再支付下述费用(原有班组工人工资发放、退场及工地已施工所剩余模板、木方、钢筋和其它现有原材料所欠的货款由甲方支付),甲方同时将该项目原来所有的60%股权全部转让给乙方。

1 总价及付款方式

乙方支付甲方费用按总价比例支付(签订协议后7日内支付总价的40%计350万元、竣工后待广东省科学院自动化工程研制中心支付700万工程款时再支付余款的30%计120万元、竣工验收后收回广东省科学院自动化工程研制中心支付全部工程款后付清余款计90万元),以上款相均不计息。

2 工期

甲方应办理工期顺延手续180天,按原合作建房合同《编号: 》中工期顺延(如果因为亚运延期则相应推迟)。

3 责权

1)乙方应保证充足开发资金、负责本项目±00以上部分的建筑工程款的投入资金,负责指派工程部项目负责人三名(工程部经理一人、财务会计一人、工程部副经理一人)参与项目公司开发建设,所有项目受益归乙方。

2)甲方对上述项目没有向乙方交底的外债负有永久责任,如果发现在甲方清单外还有欠债,与乙方没有任何关系,绝不在乙方转包的总金额内支出。

3)甲方在乙方支付350万元时将工地场地、材料及四证文件、施工许可证、技术资料、图纸、设备设施移交乙方,清退现场工人及材料商,由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甲方自始至终有协助乙方收回工程款的义务。乙方也有向甲方提供工程相关进展情况的义务。

4 免责

1)如果乙方没有按合同规定收回投资,则乙方给甲方的还款顺延。

2)甲方退场后,如果有任何原来该项目的管理人员或者工人在工地闹事,全部责任归甲方。

5 其它

本协议书违约金 元。

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自首笔资金到位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签约人:

签约人:

身份证:

身份证:

电 话:

电 话:

日 期:20_年8月2日

日 期:20_年8月2日

工程转让合同篇2

转让方:北京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总公司 (以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北京市服务中心(以下称“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受让方:北京有限公司 (以下称“丁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邮编:

电话: 传真:

鉴于1999年月日甲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转让合同》(下称“转让合同”)。转让合同约定,丙方同乙方签订联建协议或项目转让合同,由丙方买断该项目,然后将该项目再全部转让予甲方。转让合同并约定了甲方和丙方各自责任及违约责任、转让费及其付款方式。

鉴于年月日甲方委托的丙方和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联建合同书》(下称“联建合同”)。根据联建合同约定,乙方与丙方合作建设(又称)住宅项目(下称“项目”)。乙方合作条件为提供无权属纠纷的土地使用权,丙方则承担联建项目的全部建设资金。房屋所有权与相应土地使用权乙、丙双方之分成比例为:乙方为30%,丙方则为70%。同时,联建合同还约定了乙、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与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北京市综合经营公司(下称“经营公司”)。

又鉴于年月日乙方和丙方签订了住宅项目之《转让合同书》(下称“合同书”)。乙方已将项目全部转让予丙方。

现基于丙方(受甲方委托)为项目之联建主体,而甲方为项目投资者之事实,甲、乙、丙三方作为共同转让方与作为受让方的丁方经友好协商,就丁方置换乙方和丙方成为项目联建主体及取代甲方成为项目之实际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主体事宜,达成本协议书。

第一条: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住宅项目,又称住宅项目。

2.项目地点

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三环路号院北侧。

3.项目面积

占地面积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最终面积以工程竣工验收后北京市国土资源与房屋管理局实测面积为准)。

4.项目范围

本项目之四至范围为东至,西至,北至,南至。转让项目包括两栋层数为22层的塔式高层住宅、一栋3层的配套公建,地上停车场、地下车库及集中绿地等。转让项目范围还包括被保留

的原有建筑物(3层),改造后用作物业管理用房。转让项目范围详见规划红线图与设计说明。

5.项目现状

建设项目已建至,项目建设所需的法律手续已至。

第二条 项目联建主体与项目实际投资人

1.项目联建主体的双方

丙方受甲方委托与乙方组成项目联建主体。项目由丙方负责全部建设资金。乙方则提供土地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的土地使用权作为联建条件。乙方与丙方并约定了建筑面积之分配原则与双方合作建房诸事项。20xx年月日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以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了乙方和丙方合建住宅的项目建议书;20xx年月日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以20xx-规审字-号文向乙方和丙方发出《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据此,乙方和丙方为项目之联建主体。由于乙方提供的项目土地使用权之使用权人为经营公司,有关该幅土地的实际情况及乙方与经营公司相互关系,乙方与经营公司应另行具文予以说明。丁方与经营公司将不发生任何经济、法律关系。

2.甲方为项目实际投资人情况

根据甲、丙双方所签转让合同,及丙方据转让合同与乙方签订的合同书,从法律意义上讲,甲方为项目的全部投资人与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权利主体。如至本协议书签署之日,转让合同、联建合同及合同书均已履行完毕,则甲方即为项目之全部权利的惟一权利主体。

第三条 有关合同与协议的实际履行情况

1.转让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

1.1 丙方(转让合同之甲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1.1 已经与土地方乙方(有待乙方与经营公司具文说明)签订联建合同及项目土地使用权转让之合同书;办理前期项目立项,项目建议书获北京市计划委员会京计生资字[20xx]第号文批准;

1.1.2 项目转开发情况与项目公司-北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之成立情况如下:

1.1.3 办理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审定工作,获北京市城市规划管理局20xx-规审字-号《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居住建筑)》。

1.1.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办理情况:

1.1.5 建筑设计工作的进展情况:

1.1.6 项目用地范围内之搬迁情况、外部市政供应方案与落实情况:

1.1.7 土地出让合同之签订与土地出让金缴纳情况:

1.2 甲方(转让合同之乙方,下同)实际履约情况

1.2.1 甲方已向丙方支付转让费、技术服务费元;

1.2.2 甲方支付办理项目前期规划审批手续所发生的费用和支付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情况:

1.2.3 项目建筑设计之设计费用与支付情况:

1.2.4 为项目公司提供注册资金情况:

2.联建合同履行情况

2.1 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1.1 已办理完成项目立项手续。

2.1.2 施工现场水、电接口提供情况:

2.1.3 建设用地及地上物移交情况:

2.2 丙方履行联建合同情况

2.2.1 支付项目建设资金、相关税费及综合地价款情况:

2.2.2 丙方为联建项目所作的其他工作:

3.合同书履行情况

3.1 乙方履行合同书情况

3.1.1 搬迁工作进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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