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双方必须遵守其中规定的条款,现在合同的履行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下面是品读360小编为您分享的旅游委托合同5篇,感谢您的参阅。
旅游委托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1、甲方委托乙方为省市(县)的区域性的独家总代理,代理"卓康"离子水瓶系列产品的销售、广告宣传和售后服务,包括今后开发的系列新产品。甲方不得在上述区域销售该产品,也不允许其他人在上述地区销售该产品。乙方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权在上述区域内设立分代理和分经销商,有权组织业务活动,并承担业务所需的旅差费、会展费、区域广告费。甲方对分代理和分经销商不承担责任,不干涉其业务。
2、甲方供货出厂价为:2型(超声波清洗)元/个,2型(内镀钛金)元/个;3型元/个。甲方开具发票并承担运费,乙方若需发汽车快运、铁路快件包裹或集装箱运输则另付运费。
3、乙方保证在以上区域内的年销售总数:2型离子水瓶个,3型离子水瓶个;首批进2型(超声波清洗)产品个,2型(内镀钛金)产品个,首批进3型产品个。乙方除向甲方汇付首批进货的货款(和运费)元以外,并汇付年销售与首批进货数之差额的1/10货款(元),作为取得总代理权的定金。
4、本合同生效后,如果乙方一年内能完成总代理的年销售总数,该总代理权定金充抵每年最后一批进货款计算,并优先取得次年的总代理权。次年合同另行商定,条文一般照旧。
5、甲方将上述地区的独家总代理证书颁发给乙方(需镀钛证书者另交工本费),并向乙方无偿按比例配给电视和报刊的广告策划,提供广告录相带、光碟,随货按比例配给彩印广告海报标贴广告和资料,以及产品使用说明书、零售信誉卡,同时配给已发表的文章。当乙方要求增多配给的数量时,所需工本费由乙方负担。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可以在区域内制版印刷分发,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6、甲方供货时进行运输保险,途中如有配件损坏,乙方在收货后10天内寄回给甲方掉换新品。新配件寄往乙方的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需要某些配件供给维修使用时,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有权确定给分代理商和经销商的价格。零售价可适当优惠。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实行信誉销售法,认真为用户办"零售信誉卡",承诺使用180天内无效退货。乙方应要求分销商对初期的用户作书面记录,定期跟踪调查其饮用效果,以便掌握本地实例,为扩大区域性销售打好基础,同时为品牌建设和产品信誉作出贡献。
8、乙方在市场上发现仿造侵权的产品后,应迅速通知甲方,并协助甲方采取必要的措施。
9、本合同有效期至年月日。期满前一个月内乙方可声明总代理权定金不充抵货款,同时要求续订次年的总代理合同,并汇付次年的首批进货款,甲方才能将次年的总代理权再次授给乙方。
10、本合同经过双方签字后,乙方按合同第3条汇付的资金到位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代表: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中国农业银行金穗卡
卡号:
交通银行太平洋卡
卡号:
乙方:
代表:
电话:
传真:
通讯地址:
开户银行:
帐号:
旅游委托合同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就其起诉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一案,甲方决定为了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该案委托乙方进行风险代理,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作为甲方一审阶段的风险诉讼代理人。
二、乙方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利益,切实履行代理义务。
若法院判决甲方败诉,甲方可不向乙方交纳任何费用,乙方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双方风险自负。
三、甲方必须全面真实地向乙方叙述案情,提供本案有关证据和相关材料;
乙方接受委托后,如发现甲方虚构或隐瞒事实,有权终止代理,并视为代理目的的实现,依约向甲方收取费用。
四、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权限
1.甲方委托乙方为本案诉讼全过程的代理人。
2.乙方代理权限:详见授权委托书。
五、代理费及交纳方法
1.甲方支付乙方的代理费用为诉讼标的额的20%,甲方在本案一审判决之日起7天内按以上约定支付全部代理费。
2.诉讼过程中,乙方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六、在本案诉讼过程中,甲方如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按和解内容执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依本合同约定支付风险代理费。
七、在本代理合同有效期限内,甲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否则视为乙方全部代理义务完成,甲方须按诉讼请求额向乙方支付相应费用。
八、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乙方代理费的,甲方须按乙方应得代理费用承担每日1%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由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处理。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旅游委托合同篇3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均为合法的旅行社,且依法从事旅游业务,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及合作基础,为拓展旅游事业,为旅游者提供高效、优质的旅游服务,共同创造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精神,就旅游项目合作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达成以下协议,以资甲、乙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旅游片区或旅游线路及合作方式
1、甲、乙双方合作的旅游片区或旅游线路为:
2、甲方同意乙方作为上述旅游片区或旅游线路的接待旅行社,乙方应当严格按照甲方的条件、要求,热情接待甲方委托的旅游团队或旅游者,并按照《旅行社条例》及旅游行政管理机关的规定和规范,切实完成地接社的相关工作。
3、甲、乙双方业务合作过程中,可以根据对方送达的书面文件或传真、邮件的内容作为相对方合作邀约或承诺的有效依据,并将相关文件资料或传真、邮件等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团队流程及团队服务质量,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旅游接待服务进行评定,以便甲、乙双方共同改进服务接待质量,甲方对于乙方不符合旅游行业规定的行为以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有权予以制止或责成乙方整改直至符合规范要求;如在甲方提出异议或整改意见后,乙方仍然继续违规操作,甲方有权向乙方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机关投诉,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或过错责任。
2、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遭受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对旅游者的经济赔偿、旅游行政管理机关对甲方的经济处罚等),则由乙方全额承担赔偿责任。如因甲方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旅游者超标准承诺等)引发旅游者投诉、索赔的,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则由甲方自行承担。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严格按照《旅行社条例》及旅游行政管理机关的相关规定进行团队操作,切实保证旅游接待服务质量。
2、按照甲、乙双方约定的接待计划,负责对甲方旅游者的接待服务工作,保证接待服务工作的安全、周到、优质、高效。
3、乙方在接到甲方委托的旅游团队时,应当严格按照甲方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的团队接待计划确认的内容执行,不能擅自降低接待服务标准,不得擅自更改旅游行程安排。乙方指派的导游人员应当持有国家旅游局颁发的《导游证》,导游人员应当佩带导游胸卡上岗服务。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提供的接待要求和人员数额安排相应座位的接待车辆,用车为空调旅游车(特殊情况按该团计划执行),乙方安排的旅游运输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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