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记录一篇体会的时候,一定要认真抒发个人的内心感受,我们可以在心得体会的过程中将自己的想法不断更替记录下来,品读360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日活动心得体会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日活动心得体会篇1
罗丹大师曾经说过:“生活中不是因为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每当我想起这句名言的时候,就会赞不绝口。确实,生活中有着细微的美,这种美是要用心去感受才能感受的到的。但是,当我想到下半句时,烦恼就随之而来了。
我很喜欢看电视,早上看,下午看,只要有多余的时间我都会把它奉献出来。用妈妈的话来说,我看电视的时间比睡觉还多。人人都希望有一双明亮的眼睛。当然,我也不例外。可是,事实却不如人愿。久而久之,一双清澈透明的眼睛就这样被我折磨成一双呆呆的近视眼了。如果一个人的眼前一片模糊,那又何谈去发现美呢?
近视的烦恼一直伴随我的左右,就像茂盛的大树永远也离不开土地的滋润一样。每天上课铃一响,我都得吃力地看着黑板上的题目,如果老天保佑的话,天气晴朗,那我还可以勉强喘一口气。如果老天被一团团的棉花糖遮住了,那我就苦不堪言了!近视确实有许多的坏处。有时能把走过来的同学看成另一个同学,令我颜面无存;有时能把黑板上的题目抄错,让我词不达意;有时竟然能把数字5看成数字3,让我失分多多,教训多多!
近视就要戴眼镜,这是必须的,可是对于我们女孩子来说,就是天塌下来。因为,戴上了眼镜不仅会影响整体美观,长期佩戴,还会使鼻梁塌陷、近视更深!
每当坐在窗前,望着远方的字体,我就知道,我近视了;每当站在门口,看着走过的一个个人物,我知道,我近视了。近视,这个魔鬼般的烦恼一直缠绕在我的身旁。但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如果世上有后悔药的话,我一定要第一个吃下去。
现在,我只能尽力不去看电视,多看看远方,不让近视更深。我很苦恼,为什么近视的命运会降临到我的身上。现在,我想告诉大家,好好保护我们的心灵之窗吧!好好爱护我们的眼睛吧!这样,你看到的天会更蓝,草会更绿!
日活动心得体会篇2
教师是辛勤的园丁,教师是燃烧的蜡烛,教师是人梯工作就是奉献。在中,一切师德要求都基于教师的人格,因为师德的魅力主要从人格特征中显示出来,历代的家提出的为人师表、以身作则、循循善诱、诲人不倦、躬行实践等,既是师德的规范,又是教师良好人格的品格特征的体现。
教师作为一种特殊职业,其社会作用是巨大而又深远,但日常工作却是平平凡凡、默默无闻的,在这里没有显赫一时的财富和权力,没有令人羡慕的荣耀和名声,也没有悠闲自在的舒适和安逸,只有一颗热爱和忠诚于事业的心,是一颗教师崇高职业理想最闪亮的星。
我深刻体会到,无论是当班主任或是当体育老师,还是目前所做的总务服务工作,都要从熟悉到熟练,脚踏实地的把本职工作落实到实处,真正把学生的根本利益放在前头。一个人只有在实践行动中作出了奉献,才能充分感受到自身力量的强大和充实,体会到人生真正意义和价值,才会感到幸福感,所以在素质前提下,提倡奉献精神与肯定人们的利益和幸福决不是相互矛盾的,而是相辅相成的。遵循正确的教书育人方向是师德建设的核心。
在学习了汶川地震中优秀教师群体的先进事迹,让我明白了许多事情,我看到了人民教师高尚师德的光芒。我懂得了做老师的责任,通过师德师风的学习,让我深深的知道:百年大计,为本;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本。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踏上三尺讲台,也就意味着踏上了艰巨而漫长的育人之旅。怎样才能做一名好教师呢?我认为,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是教师最基本的道德素养。一个教师只有热爱学生,才会依法执教,无微不至地关心学生的健康成长;才会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竭尽全力地去学生;才会自觉自愿地约束自己,规范自己的言行,更好地做到为人师表、廉洁从教。
作为一名教师,应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修养,正确认清和对待教师责任,提高意识、能力。歌德说:你要欣赏自己的价值,就得给世界增加价值。奉献是世世代代进步人类所尊崇的高尚的道德品质,所以我们的工作就是奉献,通过向学生提供优质的服务使学生接受良好的,最终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才。对此,我们的责任在于和引导,重在树立让学生满意的思想观念,努力实现学生合理的要求。为了把寓于服务之中,使我们的得到学生的认可,成为社会满意的。
日活动心得体会篇3
今年4月15日是首个全民国家安全日。为加强国家安全观,努力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意识,_普法办多措并举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日法治宣传活动。现就活动开展情况作如下总结:
一、以“增强国家安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为活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开展春耕普法宣传活动。普法办工作人员将国家安全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利用戈壁地头休整时间,向团场职工群众相关法律法规。
二、团普法办利用官方微博为载体,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开展《宪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
三、_普法办及时下发关于开展《国家安全法》微信有奖竞答活动的通知,要求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兵团普法办举办的“《国家安全法》微信有奖竞答活动”
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日前作出了关于深入开展《国家安全法》宣传活动的通知,明确要求将《国家安全法》的普法宣传纳入“七五”普法规划,作为“七五”普法重要内容。同时,将《国家安全法》的普法宣传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重要内容。
据了解,司法部和全国普法办正组织录制《国家安全法》公开课。邀请专家解读《国家安全法》内容,通过中国普法新媒体平台传播。此外,司法部还会同有关部门,编写《国家安全法》普法宣传册,作为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的普法资料,还将组织开展《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法律知识竞赛。同时要求各地普法新媒体平台积极参与竞赛活动。
_等省的司法厅会同有关部门召开专题座谈会,解读《国家安全法》。_区司法厅在法治_媒体平台上开办《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普法专题,举办《国家安全法》统一考试。_省司法厅把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等11个领域的国家安全任务,以及国家安全制度,国家安全保障,公民、组织的义务和权利等规章列为普法宣传的重点,促进领导干部增强国家安全观念,带头维护国家安全;组织“国家安全进课堂”活动,依托道德讲堂、法治学校、村居法制辅导站,动员社会力量进讲堂,宣讲《国家安全法》,着力培育青少年及公众的国家安全意识;组织文艺巡演、电影下乡、法律咨询、资料发放等活动,将国家安全知识送到田间地头、千家万户。天津司法局通过天津日报刊发《国家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反间谍法》的法律知识竞赛试题。司法行政系统各地普法微博、微信、客户端和普法网站同步推送《国家安全法》普法作品。
日活动心得体会篇4
“钟山风雨起苍黄,百万雄师过大江”。我行所有团员在行长的带领下来到了渡江文化园,瞻仰了革命先烈的丰功伟绩,听取了工作人员对战役经过和烈士事迹的讲解,观看了珍贵的历史图片资料,亲身感受到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人民解放军奋勇杀敌,夺取抗战胜利的英雄事迹。
今年是渡江战役胜利69周年。69年前,在江苏扬中的江面上,“大辫子姑娘”颜红英奋不顾身,送亲人解放军横渡长江的英雄事迹,被定格成“我送亲人过大江”的经典照片,成为广泛流传的历史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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