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一种对书籍中的智慧和哲理的深入思考和体悟,阅读相关书籍可以帮助我们培养情绪共鸣能力,更好地理解和表达作品中的情感,写出更具感染力的读后感,以下是品读360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马说读后感800字精选6篇,供大家参考。
马说读后感800字篇1
在假期当中,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雷锋的故事》。书中介绍了雷锋同志不怕困难,不怕牺牲,甘愿为祖国奉献一切的强烈的爱国精神,与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事迹,使我久久不能忘怀。
雷锋在练习手榴弹掷远时,由于个子小,体质弱,他费尽力气,总是及不了格。雷锋心里十分不安,他想:我一个人不及格,会影响全班的训练成绩,更重要的是作为一名解放军战士,连个手榴弹都投不远,怎么保卫祖国?他撂下饭碗,抓起教练弹,又跑到操场去了。他暗暗激励自己:达不到目标,我决不罢休!
操场上覆盖着冰雪,被风呼呼地刮着,扬起的雪粉直扑脸。他不管雪冷风寒,用劲甩甩胳膊,运运劲儿,又开始练投弹了。他知道自己投弹不及格的主要原因是臂力不够,为了增强臂力,他不管投多远,只要教练弹一出手,马上就追过去,抓起来再往回投,往回跑,真像一只小老虎,来回奔跑在操场上。
十几天过去了,雷锋没有白练,终于超过了及格标准。
我要学习雷锋叔叔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为了使自己投弹及格,不影响班里的成绩,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连续进行投练,甚至把胳膊练得又肿又疼。他牢记毛主席的教导,发扬《愚公移山》精神,不怕苦、不怕累,并且他时刻激励自己要克服困难,做一名优秀的革命战士。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终于战胜了困哪,达到了及格标准,为班里争了光。
我在班集体生活中,要学习雷锋叔叔的集体主义观念,多为办集体做事,把班集体的荣誉放在第一位,为我班争光;在学习上,要勇于克服困难、战胜困难,不在困难面前低头,像雷锋叔叔那样做生活的强者,使自己成长为一名合格的小学生。
马说读后感800字篇2
最近,读了一篇鲁彦所写的《故乡的杨梅》,作者爱极了他记忆中的杨梅,心有灵犀,我的记忆中也曾有一片遥远而宁静的杨梅林。每当夜深人静,一片遥远而宁静的杨梅林就牵动着千里之外少年的心。
自儿时起,父母就打趣我是一个“吃货”,现在回想起来,感到是那么的自然而贴切,从少到大,由于爸爸工作的原因,我回老家的次数屈指可数,老家的许多风土人物都已经模糊,然而最能勾起回忆的,仍然是在家乡各种“吃”的风景,一幕一幕,如在眼前。
那是爸爸带我和妈妈回老家探亲休假,一个盛夏的清晨,旅途的疲惫还未完全消褪,我与妈妈就被窗外清脆的鸟鸣声叫醒了,睁眼远眺窗外,奶奶家对面自北向南群山绵亘—那就是传说中的南岭,在太阳的照耀下,一路逶迤向南,仿佛在数说着当年的历史和沧桑。绿是这个季节的代表,遮不住的是南国那郁郁葱葱、勃勃生机。在离奶奶家一里地左右山脚下,有一大片颜色格外深绿的杨梅树林,而在那一簇簇深绿和浅绿中,又隐隐似洒满了玛瑙,点缀着繁星似的,满目翠绿之中那一点点红、一点点黄白格外耀眼,就像一幅山水画映入眼帘。看着枝头上那一颗颗红红的、黄黄的杨梅果,我忽然想起苏东坡老先生那“日啖荔枝三百颗,不辞长作岭南人”名句,此情此景,倒是可以借用一下。
“故乡的杨梅林,我来啦”,伸手从翠绿的树叶丛中摘下一颗带着露滴的红果子,一种清香扑鼻而来,让我迫不及待地想要入口,入口后那甜甜的略带一点点酸的感觉沁人心脾,让人久久回味,这时,爸爸从树上采摘下一颗略微泛黄的杨梅,这跟在市场上买的可是两种颜色,我一把抢过来,送入口中,还没反应过来,口水顺着腮腺涌向了口腔,长这么大,我头一次真正体会到酸的感觉是那么真切,曹阿瞒的“望梅止渴”在我身上得到了体现,我再也不敢尝试了。家乡的杨梅,让我又喜又怕,那浓浓的滋味,很像长辈们的关爱,很像离家少年的成长之路。
又是一年探家时,为了能陪奶奶过春节,我们选择了冬天回去,故乡的许多人都到城市中买了房,过年也不回村里了,年的味道显然少了许多,吃着没有用过农药化肥的新鲜蔬菜,甜脆多汁,满口溢香,我又想起了故乡杨梅那香甜和酸酸的味道,抬眼望去,杨梅林还在,青翠依旧。
我总归是失望的,因为没了杨梅在枝头,尽管有甜有酸,那片杨梅林只能是鲜活于我的记忆里了,让我倏忽间有了停留在儿时不要长大的想法。
然而,我知道,无论我是否停留在儿时,那些记忆中的滋味是再也无法尝到的了。
马说读后感800字篇3
前篇曾提了此次硬挺着读这《红楼梦》不过是儿学校老校布置的一项作业——暑假里读完,恐儿难读进去便一起读了,用作闲时聊天儿的谈资。
?红楼梦》这书名气大,内容浩瀚,列四大名著之首,又有历代多少文化名人拿来研究,又出了多少的红学研究成果,岂是似我这种只勉强读了一半的拿来妄评闲扯?不敢!不敢!只是小学生识了几个字便要拿来显摆,增些笑料罢,若读了本篇也切不可当真,一时呓语了。
这书从老师布置下至今日也有大半个月,倒有十多天在外出门未看,剩的几日也只在晚上或休息日看几眼,所谓读也只是走马观花、一目十行往前翻而已。遇有生僻字词一概略过,囫囵吞枣不细究,奈何实难往下读,几次放下拿起,就此记下这书的不是之处。
一、这书作者该是多闲的人才能耗此精力写这闲宏篇?靠什么活着过日子?做官?经商?总不用种地的,即粮有了,餐饭不用做?……做了这些俗务那里能得闲?凭这些作者自应是象贾宝玉似的超大闲人一个,有家族庇了闲得发慌憶怔出窍了写闲篇让闲人看。
二、初打眼看,前半部写得都是些个大家族的好大场面,园子里如何铺陈奢华、各类人上至王族下至乡野迎来送往,细枝末节描摩细致,文采自是大家,各种奇思构想,各色人心俱揣摩透透的,言语词令又都周全不漏半点淌淌水水,婚丧礼嫁、人情冷暖,真正包罗了万象。奈何一味的暗里埋伏因果,写的人物又多、偏是些婆婆妈妈絮絮叨叨、姑娘丫头伶牙俐齿倒嘴、男女矫作调情之事,并无十分抓人心的故事情节。
三、作者写这书的立意并不正面,想要警醒世人相信因果天定?盛极必反曲终人散去?总都不算积极。再加些神鬼扎小人的暗算人之事,全把人都带灰暗地儿了,倘让人生了却尘缘之心更是消极了。
这两天休息,一古脑儿把书翻完了,得了结局。世俗眼光看了贾家算是圆满,官复原职,兰挂中举,主人公林黛玉虽貌美但除了痴呆宝玉并十分讨人喜,整日不食人间烟火样的小家子气。宝玉留了后给宝钗养了自去做和尚后又还做了石头。袭人也嫁了好人家。
……都有了交待。
马说读后感800字篇4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拿起魔杖,念出熟悉的咒语,它便出现,与我同在: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的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非魔法人士)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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