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在写的过程中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和情感状态,认真写读后感可以提高写作能力,让我们不断提升自己的表达能力,以下是品读360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春读后感1500字8篇,供大家参考。
春读后感1500字篇1
花了两天看完了这本书,情节的设定让我为之一叹,很显然,这不是一本你能够轻易放下的书。
它通过15岁少女迪伦的视角来解析如何去爱,具有史诗般的质感,惊心动魄。
迪伦认为自己在吉斯夏尔中学没有真正的朋友,里面全都是一群白痴,而与母亲的无话可说更让她缺乏友情和亲情。所有,她踏上了火车去见他的父亲,然而一场意外发生,她遇见了崔斯坦,一个跟她年纪相仿的男孩。由此展开了一场惊心动魄爱恋。
他们一起穿过了荒原,在魔鬼的重重阻碍下,最终到达了分界线。在他们穿过荒原时,,遇到了一个刚学会走路的小女孩,这个情节让我印象极为深刻。迪伦不能眼睁睁的看着她被魔鬼拖下,不顾生命危险去救了她,让崔斯坦受了伤。而正是因为这样,崔斯坦意外发现自己好像变成了人。他们最终也肯定了对对方的爱。迪伦把荒原当成了家,因为有崔斯坦的存在。所以她最终回到了荒原,找到了崔斯坦,并成功回到了火车上。
最终迪伦的不放弃和坚持使他复活,而崔斯坦对迪伦的爱也令他变成了人,最终在一起。
崔斯坦缺失的正是迪伦的果敢和坚持,也是因为迪伦的坚持和他对迪伦的爱纵然她一次次的决定,最后完成了从未有人试过的方法-----沿着路往回走。
这本书对我的心灵产生了极大的震撼,它之所以被被誉为令千万读者灵魂震颤的心灵治愈小说。不仅仅在于结尾的设定,也在于他们穿越荒原的行径和做法,崔斯坦拼死去保护她所爱的人。
下面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几段话:
我用最适合的相貌出现在每个灵魂面前,在遇到下一个灵魂之前,我一直保持这样的相貌。我不知道自己遇到第一个灵魂之前是什么模样。如果我真的存在,我的存在也是因为有你们的需要。
崔斯坦此时反而犹豫起来。看不到她那双像大森林一样深邃的碧眼,疑惑顿时又浮上了心头。这样做不对,这样做是不被允许的。他对她的所有好感都是错误的,他不应该放纵这份感情,这是不应该发生的。然而他还是爱了,他渴望体验人类为之生、为之死的那种奇妙的爱情,这是他唯一的机会了。他缓缓闭上眼,在迪伦唇间留下了一吻。
“我自己一个人不行的。不管是走完这段旅程还是做别的什么事,只要是我自己来,我都会非常害怕。我……我需要你。”最后这句话是最难以启齿的,但却千真万确。迪伦已经平静地接受了自己的死亡,连她自己都觉得诧异。想起自己还在尘世的亲人、朋友们,她也只是略感伤心。既然她要走上这条路,自然他们终有一天也会来的,她还会和他们再见面的。
她的声音有气无力,如同在喉咙里嘟囔了一声。她感觉全身无比虚弱,就像是有人把自己的精力全都抽干了似的。那一双双手不达目的决不罢休,现在很难拒绝它们拖拽的力量。朝着地面,往下,往下,往下,然后令人震惊的是,竟然穿过了地面。尘土和岩石似乎并不像它们看上去的那么坚固。迪伦感觉自己可以穿过它们向下滑,好像它们是水做的一样。
“跟我走。”他用指挥官的口吻说道,语气中容不得丝毫商量的余地。这是命令,而他希望她服从。 奇怪,她的头脑里一片空白。迪伦连想也没想过要违抗他的命令,她木然地点点头,然后磕磕绊绊地跟着他向前走。 男孩崔斯坦甚至还没等她跟上就大踏步向山上走去,离隧道越来越远。他对她的倔强暗自称奇,这个人有一股子内在的力量。不过,不管怎么样,她都会跟他走的。
落地前他还有时间猛吸了一口气。她奋力伸出手,免得直接摔倒在坟场一样的地板上。这次他两只手都伸了出去,空空的手里什么也没攥住……
睡意如帷幕般一点点笼罩着她,她听到风在摇摇于坠的破墙间回旋激荡。虽然她感受不到风吹过时的寒气,但她听得到风呼啸着穿过罅隙与裂缝,想要钻进屋里时的呜咽声,这声音听起来非常古怪吓人。她不安地颤抖起来,但趁着崔斯坦没注意,她尽量控制着身体,不让自己抖得太厉害。
动物的哀号声越来越响亮,离他们越来越近。现在噪声持续不断,已经交织在一起。迪伦猜不出到底有多少野兽包围了他们。尽管她的眼睛左一眼右一眼地瞥,但始终没看见一只狼。不过,他们快要到了,他们就要成功了。头天晚上他们不得已留宿的小屋简直破败不堪,这间木屋看起来要比那间坚固多了,她不禁心中一喜。他们现在距离小屋已经近在咫尺了,迪伦几乎能看到自己那张受惊吓的脸映在窗玻璃上的倒影。
春读后感1500字篇2
书,是人类的精神食粮,是开启智慧的宝库。每个时代的人都会用写作来抒发自己的幻想或为这个时代做些记录,他们写出了无数本值得后人去阅读的名著。其中,要是提到记录历史的名著,就不得不提到我国第一部纪传体史书——《史记》。
在很小的时候,我就知道了《史记》是一部很有名的史书,但一直没兴趣去了解、阅读它,直到不久前上过了一场关于了解《史记》的课,我才产生了阅读《史记》的兴趣。
因为我对古文的了解甚少,所以只能买经过现代文翻译后的青少年版《史记》来阅读。去书店把这本书买回家后,我刚看完开头,就深深的被它吸引住了。
?史记》是从通过“三皇五帝”的描写而开头的。此书记载了从黄帝至汉武帝太初四年,约3000年的历史。全书共130篇,有12本纪、10表、8书、30世家、70列传,共计526515字。“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乃是司马迁写《史记》时编写的宗旨,就是要探求上天和人世之间的关系,揭示历史古今变化的轨迹与规律。
?史记》并不像我开始读时想象的那样枯燥,反倒是很生动有趣。书中的人物个个栩栩如生,经常寥寥数语就令历史人物在读者眼前生活起来,对于那些历史事件的描述,更是有条不紊、娓娓道来。“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乃是鲁迅先生对《史记》的评价,体现出鲁迅先生对《史记》的极高赞赏。
?史记》里不仅记载了很多真实的历史故事,供后人了解历史,还有许多的名句值得学习。例如“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不飞则已,一飞冲天”、“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等。另外许多有名的成语也来自于史记:卧薪尝胆、四面楚歌、毛遂自荐、完璧归赵、负荆请罪等。这些成语无不是由一个个有名的历史事件形成的。
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鸡鸣狗盗”这一历史事件。这个故事说的是,在战国时期,有名的“战国四公子”之一的孟尝君,以广招门客著名于天下。孟尝君家里最热闹的时候,号称有门客三千人。当时,天下很多能力出众的人士都投奔于他。但孟尝君的门客也并不是全都能力过人,也有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来孟尝君这里混吃混住。有一次,孟尝君家里又收了二位门客,但他们都没有真才实学,一位偷窃本领很强,经常披上狗皮装成狗去偷东西。另一位的才能更是奇葩,他会学鸡叫。
当时,孟尝君并没有重视他们二位,但还是没有赶他们走,把他们收留下来。之后,有一次孟尝君因为一些事件惹得秦王不高兴,要杀了他,当时他们去求秦王的宠妃去求情,但宠妃却说想要献给秦王的那件白色狐裘。可那件狐裘世上只有一件,那件已送给秦王,不好再要回来,该如何是好?就在这时,那位会披狗皮偷东西的门客帮孟尝君从仓库里把白色狐裘偷了出来,献给秦王宠妃,宠妃去秦王面前说好话,孟尝君才得以逃生。经过这件事,门客们无不对那位偷东西的门客刮目相看。
被放走后,孟尝君一行人不敢耽误,生怕秦王后悔,派兵追赶,于是凌晨赶到了函谷关。可函谷关只有天明鸡叫时才会放人通行,孟尝君现在可等不到天亮,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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