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文是一种探索的过程,可以通过作文来探索未知的领域和问题,作文的目的在于让我们能够通过文字表达内心的思想和情感,下面是品读360小编为您分享的作文我的自传600字7篇,感谢您的参阅。

作文我的自传600字篇1
我的性格很古怪,甚至我自己都这么认为。
这么说吧,我的表情永远只能停留一会儿,可能上一秒风平浪静的我,下一秒就变成乌云密布了!因此同学们从来都摸不透我的态度,而他们的一切小伎俩、小心思,都在我的掌握之中。所以同学们和我谈话时,都十分被动。
如果说在面部表情,我只擅长“川剧变脸”,那么你就错了。似乎是与生俱来的,我只要想哭,鼻子一酸,眼泪就吧嗒吧嗒地掉落下来。因为有了这个绝活,对付那些喜欢作弄我的同学,只要一放这个大招,他们必然会被吓破胆,连忙向我赔礼道歉,又或者是赌咒发誓改过自新,生怕引起何老师的误会。
我也十分小心眼。只要和我玩过的人,几乎没有不跟我吵过架的。然而只要我觉得是对方先挑事的,我都觉得是对方亏欠自己的。
我爱动脑子,却不爱运动,导致每次体育测试,我都会成为同学们的笑点。这也是我不喜欢体育运动的一个理由。还好,我柔韧性超级强。压腿时,我总是能取得超好的成绩,同学们会被我的柔韧性惊得目瞪口呆。如果没有这点特长,还不得被马小喆同学奚落死?
在人生理想上,我可是有无数个理想的人。小时候看过钢铁侠,便想做一个维护世界和平的英雄。后来长大了,知道这是虚构的,我又想长大成为一名军人,将来能保卫祖国国,守护人民。直到吃进军训的苦之后,这个想法又被我放弃了。看了霍金传,我又想当物理学家。艺术节中,我上台表演了节目后,又想学表演,成为一名演员。当了组长,又想当作家……
这就是我,一个想“德智体音美”全面发展的少先队员!
作文我的自传600字篇2
本人姓吴,名涛,乳名不详(大概没有)。今年十二。自五岁以前,在外婆家度过。六岁上学,约莫在家学了一年。
我爱旅游,特钟爱大连这座海滨城市:见证了海底世界北极熊的风采、凭吊威海卫军港历史的遗迹、欣赏了老虎滩迷人的海滨风光。
当然玩电脑也是高手、暑期到汤山成人学校系统学习了电脑知识,会发电子邮件,会杀毒,玩游戏那是“小菜一碟”,不过老妈看的紧哦!
下棋还凑乎吧,和同学玩玩还可以,碰到老爸总是输。
有一次,我和好朋友陈泽伟去打乒乓球,打得激烈的时候,突然球被我打到草丛边,我捡好球递给他时,陈泽伟手拿着拍子不小心打到了我的嘴唇,痛得我就差“哭爹喊娘”了,很想“扁”他一下,可是他是无意的又是好哥们,算了,吃亏是福!我接受了他的道歉。
最大的特点是一看书就入迷。也许受爸爸爱看书的影响,我这个“小书虫”有先天爱看书的遗传。每年大部分压岁钱都被我用来买书了,尤其爱读名著:《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繁星春水》、《鲁宾逊漂流记》。在南京市中小学生“我与经典有约”读书征文比赛中获优秀奖,让我开心不已。家里没有给我太多的压力,学习还算轻松,三好生,进步学生、优秀班干都品尝过,但不为所累。读书本来就是一件快乐的事么!
功能:有时乐意打扫卫生;按“计划”刷碗洗筷;招呼客人、端茶倒水马马虎虎;洗衣做饭烧菜不会、按摩捶背还行;临时客串家里的律师、法官兼心理医生——
这就是我,一个实实在在的我,一个真真实实的我。
作文我的自传600字篇3
我,熊某人。是个集帅气与智慧于一身的男孩。
我有个爱好,那就是照镜子。我看了看镜子前的自己,笑了出来。眼前的人是多么高大帅气:大小适中的嘴巴,高挺的鼻子,再加上秀气的双眼皮!是的,我以自己的这张脸为骄傲。
说起爱好,我从小就喜欢下象棋。而且我与象棋之间可是有很大的缘分的。我的外公是个象棋爱好者。在我小时候,我天天跟着外公跑,跟着他一起去找其他的老爷爷下象棋。天天看,天天看,还不识字的我居然把象棋上所有的字都记了下来。一天,在看外公下象棋的时候,我突然指着上面的一颗棋子来了声:“马”。差点把外公吓坏了。所以,我认字是从象棋开始认的。可能是这个缘故,直到现在,我也特别喜欢下象棋。
我非常喜欢吃甜食。所以,每次看见父母买糖我都会特别兴奋,像是突然收到放假的通知似的。有一次过年,妈妈买来了一罐糖。本来这罐糖是要带回老家的。我馋鬼一个,求妈妈让我先吃几个。在我的一声声:“妈妈,求你了!”下,妈妈终究还是投降了。我兴高采烈地抱着罐子,心里别提有多开心。一个、两个、三个,我突然回过神来,才发觉手里的罐子已轻了许多:呀,只剩一半了!妈妈知道后,只好再去买一罐,还没忘了批我一下午。
说实在的,我很“聪慧”。但仅仅只是在数学方面,我比别人反应快了些。在背书方面,我就显得有点无能为力了。我通常要花十来分钟才能背下来别人五分钟就能背下来的东西。正因为如此,我就更应该努力背书才对。可一直以来,我都并没有比别人多花任何时间在背书上,甚至比别人耗费的精力更少。我发现了我的这个缺点,现在已经开始改变了。相信用不了多久,我能将原来记不住的东西彻底背下来!
这就是我,熊某人,一个集帅气与智慧于一身,却有点小毛病的男孩!
十二年前的深秋,一个女婴来到这个世界。十二年后她从一个不懂事的孩童蜕变成一个热爱学习的好少年。她就是——我。
听妈妈说,婴儿时期的我胖嘟嘟的,皮肤白又滑。现在,我每逢看以前的照片都会捧腹大笑。
时间老人按下时光机的快进键,一转眼,就背起书包上学堂了。那时的我不爱上幼儿园,哭着闹着不愿去,每次都是被父母拖着拽着进幼儿园,后来在幼儿园里结交了不少小伙伴,便慢慢爱上去幼儿园,开始喜欢上学习。
现在我已经是六年级的毕业生了,六年级功课虽然佷紧,但我依然佷爱看书。每次看书我总是像饿狼扑食般的速度“啃”起来。有一次,我要坐车去外公家,在车站里,车还没到,我便拿出名著看起来。n分钟后,我抬头一看,见一辆近似外公家的车,便上了车,在车上我完全忘记这是在晃动的车上,津津有味地融入书的情节里。不知过了多久,师傅说到站了,我才如梦初醒,恋恋不舍地把书放好。“咦?外公家怎么变化了?”噢,我居然上错车了,回到了老家!还好是老家,我连忙回老家找爷爷,跟爷爷说清后,终于回到了外公家。经过这件事后,我明白了做事不能三心二意。因为爱看书的缘故,手抄报常得奖,年年获得“三好学生”,四年级就当了大队委。
六年级只是人生的一个初始阶段,我会用最真实的自己把人生的坎坷之路画一个直直的感叹号。
我生下来时还是白胖的,不知怎的,可能由于小时候体弱多病或是其他什么原因,我消瘦了下来。像是上天给我开了个“天大的玩笑”,身为黄种人的我的皮肤却是使人难以捉摸的古铜色。头发像是生来就反对“压迫”似的,一根根挺直地站立在我的头顶上,顶风而立,浓密的眉毛使我的眼睛像是深陷下去一般,高耸的鼻梁上架着黑色的眼镜,下巴上零星的长着几根微不足道的胡子,给人一种闹着玩的感觉。
平常,我是一个普通的学生,一直都过着两点一线的生活。早晨,我醒来迎接第一抹阳光;晚上,我又送别夕阳睡去。在学校,上课,下课,背书,运动已成为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班里,我可以算得上是个相对不错的学生,但这样的“光景”并不是一开始就陪伴我的。
仍记得那历历在目的一段小学时光,我敢肯定那是我经历的最重要的事了。小时候的我成绩并不像现在这么好,甚至可以说是很差劲。因为我的成绩,老师可是不止一次地找我谈话,但这些相比后来要仁慈得多。那天,考试成绩公布后,人们的成绩都很差,老师的心情也差到了极点。就这样安静地过了半节课后,长期积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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