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体会的时候,要紧密联系自己的思想同时,要尊重客观实际生活,只有将体会写好,我们才能更进一步提升个人的思想境界,品读360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新义务法心得体会精选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新义务法心得体会篇1
在实施新《义务法》过程中,我有这样的思考。: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事业。
虽然我是一名普通的教师,却肩负着为祖国的未来夯实基础的重任。《新义务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
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生另眼相看,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公正合理地对待每一个学生。教师只应在乎学生是否学会做人,是否学会求知,在教学中应本着求真、求善、求美,最后才是求知这样一个原则来教书育人,必须把德育放在首位,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和世界观。
二、全面推进素质,已经成为学校教师势在必行的工作。打破传统模式,让学生在更为广阔、宽松的学习和生活空间里,接受全面的培养,获得真正的全面发展才是一切为了学生,那么除了针对课堂教学加以改革之外,我对学生的作业布置中也应该丢掉了以前的简单重复的内容,改为根据学生的水平差异分层次设置不同的作业。
导致师德失范现象的因素很多,我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师理念陈旧,其理念还停留在应试的框框里,只注重学生的智育发展,忽视了学生人格培养,没有注意心灵的沟通。二是教师缺乏良好的心理品质,而学生需要良好的心理品质,心理品质的缺乏轻者对学生恶语中伤,重者对学生体罚。三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急功近利,缺少爱心,不会关爱学生。四是评估机制,仍以应试成绩为核心,教师面对各方面的压力,延缓了师德建设的进程。师德形成决非一种表面的具体行为。任何一种师德表现都能折射出深层的东西,它包含着人才观、学生观、质量观、管理观、学习观、评价观等一系列相关理念在内的综合观念。一句话,有什么样的理念,就有什么样的师德表现。
教师要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学识。博学多才对一位教师来说当然很重要。因作我们是直接面对学生的者,学生什么问题都会提出来,而且往往打破沙锅问到底。没有广博的知识,就不能很好地解学生之惑,传为人之道。但知识绝不是处于静止的状态,它在不断地丰富和发展,每时每刻都在日新月异地发生着量和质的变化,特别是被称作知识爆炸时代、数字时代、互联网时代的今天。因而,我们这些为师者让自己的知识处于不断更新的状态,跟上时代发展趋势,不断更新观念,改革教学内容和方法,显得更为重要。否则,不去更新,不去充实,你那点知识就是一桶死水,终会走向腐化。
通过学习,我深知作为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必须具有高尚的道德品质,对学生要有慈母般的爱心,且不断更新、充实自己的知识,做到与时代同步,才能培养出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挑好肩上这付教书育人的重担。
这段时间的学习与实践,让我深刻地认识到:要想成为一名合格的工作者,就必须不断地在思想上、政治上、文化上充实自己。二十一世纪的学校需要的是对学生有爱心,对工作敬业,对自身不断充实的高素质、强潜能和综合知识能力完备的教师。希望我能在自己的努力后,早日成为这样一名高素质的、合格的教师。
新义务法心得体会篇2
新《义务法》的培训结束了,通过三天的集中培训和暑期的自学,我们对新《义务法》的一些新精神、新特点、新要求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增强了我们知法守法的意识,树立了依法维权的观念,懂得了用新《义务法》来时刻规范和鞭策自己,的确受益匪浅。其中有两点让我感触颇深:
一、义务均衡发展:
义务均衡发展的理念贯穿在整部法之中,明确不准把学校分成重点校非重点校,不准办重点班和非重点班。这对目前人为拉大学校差距的做法是一个非常有力的法律约束,体现了的公平。义务是惠普性,每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当享有平等的接受义务的权利。为解决义务的均衡发展问题,新义务法还详细的规定了有效的措施。这是新的《义务法》体现出来的一大亮点,它反映了我国义务的发展阶段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
二、推进实施素质:
这是我国立法中第一次将“实施素质”写入法律的规定,以前是以政策的形式加以贯彻,现在是履行法律责任,依法实施素质加以贯彻落实。《义务法》第3条规定:“义务必须贯彻国家的方针,实施素质,提高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这条规定明确了学校实施素质的四个方面:一是要贯彻国家的方针,二是要提高质量,三是要学生全面发展,四是要为培养合格人才奠定基础。这也是义务的质量标准和培养目标。
那么,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又该如何履行权利和义务呢?我想在今后的工作中,首先要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守法护法,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其次,要转变观念,脚踏实地去研究教学,更好地促进学生的主体发展,将素质落实每一个孩子的身上,落实在每一个孩子在学校中的每一天中!
新义务法心得体会篇3
新《义务法》的颁布实施,为学校办学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新《义务法》凸显了政府构建和谐社会和以人为本的理念,让工作者感到振奋和欣慰。
以人为本,保障义务阶段所有孩子、所有学校、所有老师的基本权利,这是我读新《义务法》最深刻的感受之一。新《义务法》立法的理念有了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个立法理念是以学生发展为本,真正给学生以发展的空间,同时给义务阶段教师充分的发展空间。“新的《义务法》更加突出公益性,还有统一性和强制性。这三个基本支点,虽然不是直接的行为,但是对于工作者转变观念却非常关键。”
新法明确了对义务质量的要求,第一次将素质明确写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强调要把德智体美有机地统一在教学的活动中。 在实施新《义务法》过程中,我认为:教师应当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文化、业务水平,爱护学生,忠于职守。《教师法》告诉我们:教师是履行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和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事业。
?新义务法》的学习让我深深感受到:
一、德育是我们工作的首位。身为教师必须要做到全身心去爱自己的学生。因为当你走进学校大门时,你的一切就已经不属于你自己了,而是属于孩子们。喜欢学生、爱护学生,应当是教师的天职,正所谓:师爱即师魂。可是在实际中真正做到这一点,尤其是做到喜欢每一个孩子,却是非常不易的。教师不应因为学生的家庭背景、人情的亲疏、智力水平的高低等因素而对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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