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次心得体会都是一次宝贵的礼物,它们帮助我们更好地了解世界,心得体会让我们从过去的经历中汲取智慧,为未来的道路做好准备,品读360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教育和警示教育的心得体会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教育和警示教育的心得体会篇1
安全是什么安全是企业的生命,是家庭的幸福,是平安,更是一种珍爱的人生态度。春天走了会再来,花儿谢了会再开。然而,生命我们却只能拥有一次!安全上班,安全回家,会让亲人少一份牵挂,父母多一份宽慰,家庭多一份欢乐。
20xx年12月29日分厂组织员工参观了__集团公司安全事故图片展,对于安全这个话题,带给我们的思考确实太沉重了!天天讲安全,月月说安全,但迄今为止,在我们的身边仍存在很多不安全因素,也时常有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事件发生;管理者的苦口婆心、再三提醒,安全事故血的教训,让我们每一名职工对安全的重大意义有了深刻的认识和体会。谁都明白安全关系着我们千家万户的幸福与欢乐,可是在此刻的日常工作生活中仍很多存在思想麻痹,习惯性违章操作的不良习惯。大家还很清楚的记得20__年4月23日发生在资阳钢管公司的亡人事故,其实从事故最终调查结果看主要职责在于受害者违章作业,其实另外的操作者应当负更大的职责,因为从事故当时的现场看是其同事误操做所制,虽然最终将事故主要职责归就到遇害者,但从该亡人事故中我们应当得到更多的启发。在生活生产中还有许多因为一时疏忽大意而发生的惨剧,一桩桩、一件件毁灭了多少了温馨的家庭,带走了多少幸福的梦想可想而知,安全对于一个厂、一个家庭、一个人是多么的重要,所以说,安全是幸福生活的'前提。
说到幸福,人们会想起家人团聚,其乐融融的场景;说到幸福,心中会涌起付出而收获后的成就感;说到幸福,耳畔会响起朋友牵挂的问候……,而这一切幸福的根基是什么呢是极易忽视,却又重如泰山的安全。在我们的企业中,每一齐安全事故的发生,每一个血的教训,都为大家敲响了沉重的警钟。20__年4月12日发生在我分厂的亡人事故,给公司和遇害者都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但想想该事故的发生和20__年4月23日的亡人事故是那样的雷同,也是当事人违章作业,另一当事人违章操做,这一切是无法用金钱来弥补的。如果我们的员工能够提高安全意识,这一场场杯具就不会上演。安全是一种态度,是一种职责。在工作岗位上,每一位职工都应有一丝不苟的工作态度。仅有保证安全,工作才能顺利有效地开展。所以工作中要是时时把安全摆在首位,不要以为安全是个人的小事,不,它是重于泰山的团体大事,是成就事业的保障,是每位职工的职责。安全就是你我幸福欢乐的源泉,而这欢乐是我们亲手制造的,如果说幸福是一首美妙的乐曲,安全则是与之并存的音符,让我们行动起来,用安全的音符谱写生命最美妙的乐章。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为了家庭的温暖,让安全铭刻在心,真正做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直到我会安全。让安全时刻陪伴在
我们的身边,让我们的明天会更加完美!
教育和警示教育的心得体会篇2
经过参加集团组织的廉政文化学习,深刻认识到做为一名党员干部,廉洁警钟必须时时敲,不能有丝毫的松懈,我个人结合当前的实际又进行了深入的思考,异常是经过对部分党员干部腐败行为的认真学习分析,我认为产生腐败现象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特权思想重。在职务犯罪的干部中,大部分拥有必须的权力,但由于对权力的认识不到位,甚至错误地把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当作为自我谋利益的筹码,以管人者的身份自居,淡薄了群众意识,颠倒了主仆关系,忘记了党员干部要为人民服务的本色。更有严重者,思想扭曲,观念错位。一旦大权在握就櫂武扬威,认为自我的权力高于一切,甚至视法律约束为无物,在贪污和腐败的泥潭中越陷越深。
二是政治素养低。个别领导干部没有过硬的政治思想基础,平时又不注重自身学习,不注重对自身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改造,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大潮中,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的影响和腐蚀,受不任何经济利益的怂动和诱惑,把一些向钱看的腐败思想带入到工作领域中,以至于世界观、价值观错位,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宗旨,走上犯罪的道路,成为党和人民的罪人。
三是自制本事差。在无止境的欲望面前,极个别领导干部没能很好的控制私欲的不断膨胀,随着职务的升高、权力的扩大,对金钱、权力的追求欲望也越来越强烈,贪欲滋长,特权享乐,在纸醉金迷的诱惑面前表现的软弱、妥协,放任自我私欲的增长,从好烟美酒、山珍海味的口腹之乐,到声色犬马、依红偎翠的精神之乐,再到人性变异、疯狂施虐的完全堕落,思想逐步庸俗化,最终身败名裂。
经过学习,我决定在工作中,要牢筑反腐防线,吸取他人的教训,防患于未然,坚持防微杜渐,时刻为自我敲响警钟,作为新时期的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带头贯彻好党的方针、政策,坚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干部的标准严格要求自我,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正确看待手中
教育和警示教育的心得体会篇3
?道路交通安全法》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道路交通参与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基本法律。在单位的统一组织下,我们集中学习了全文,自己认真学习每一项条款,与过去的有关法规反复对照,有了新的认识,体会如下:
一、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利于城市交通进一步规范,更重要的是保护他人、保护自己。19xx年xx市出台政府令,在全国首次明确规定五种交通事故行人负全责,行人违章被撞司机不负责任。在全国引起了撞了白撞?问题很的大争论。这违背了人文主义精神,违背了立法的基本原则维护人民的人生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人的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说行人错在违规,就要失去健康甚至是生命的话,那代价实在太大了。那些撞到人的司机剥夺了别人健康,生存的权力岂不是错更大?即使不是故意,但是也说明了肇事司机的安全警惕性不高,应对突发能力不强,理应承担责任。现在新交通法规明确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彻底否认撞了白撞的说法,这一点为司机的安全警惕性敲响了警钟。新交通法里,对行人的违规行为也作了相关处罚规定,在提醒驾驶者的同时,也对行人起到了一定的约束作用。所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要向全国人民普及,让群众提高交通规范意识,目的除了规范城市交通以外,更重要的是为保护他人更为保护自己。
二、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更注重提高国民交通规范意识,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在一场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受伤者献血淋漓的躺在地上,可是周围的村民却守着出事地点,不让人破环现场,非要等交警来处理,伤者就这样不能得到及时医治,导致失血过多死亡。当时这件事情对我的震动很大,不仅为伤者无辜丧命感到惋惜和遗憾,更为村民的愚昧偏执痛心。这样的事情何止这一件呢,交通意外发生之后,得不到及时医治,原因除了上述这种情况还有很多。比如,肇事司机弃伤者逃离现场;伤者被送到医院以后因为资金问题的不到医治等等。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就这样被耽误拖延而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后果。而在现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里,人道主义精神也得到了充分的体现。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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