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实践论》的心得体会5篇

时间:2023-11-28 作者:Youaremine 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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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实践论》的心得体会5篇

读《实践论》的心得体会篇1

最近,按照省厅和警令部“三读”活动的安排和要求,我认真阅读了毛泽东的《实践论》,深受启发,总有一种清新之气如春风般扑面而来的感觉,除了因一些旧事远去的生疏感外,并不觉得烦难。

?实践论》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我认为,不懂得哲学的人,是无法深刻理解事物的,没有哲学思维功底做铺垫,也是无法进行事物抽象思维的,因此,认真学习哲学十分必要。一九三七年毛泽东之所以以“实践论”为题阐述认识论问题,有理论和实际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实践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首要和基本的观点,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主要特征。二是内存在的“左”倾教条主义,轻视实践,造成中国革命的严重损失,用实践的思想广大员和干部,具有现实针对性。毛泽东在《实践论》中总结出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从感性认识而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

“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全部认识论,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知行统一观。”这是正确的实践观。“自觉投身公安工作实践中去”,相信这也是对于我们每一个民警的要求,同时也是新时期公安工作发展的需要。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不但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实践是不断发展变化的,真理又是相对与绝对的辩证统一,所以要随着实践的变化而发展真理。公安工作,不能把马克思主义当作教条,不能用理论去切割事实,而应该在实践中不断地验证、修改、补充、完善工作机制,以适应新情况,解决新问题。

坚持“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路线。“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种形式,循环往复以至无穷,而实践和认识之每一循环的内容,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这是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根据这一基本原理,在公安工作中必须坚持“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认识路线,不断提高工作水平。毛泽东指出:“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从感性认识而主观能动地发展到理性认识,又从理性认识而主观能动地指导革命实践,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因此,对工作对象的认识,就不能满足于经验层次,而要经过思考、实践,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求得理性认识,总结规律性。对事物的正确认识正是在长期、细致的实践中,达到螺旋式上升的良性循环状态。

只有在公安工作中大胆实践,才是我们对于公安工作认识的真理性标准。毛泽东同志对于这句话给了更加深刻准确的诠释:在社会实践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于是认识被证实了,如果达不到,就会在实践中失败,在失败中得到教训、改正思想,然后取得成功。

少数民警总埋怨机会太少,机会从来就不是少,而是机会来了我们没有信心和能力抓住它。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我们要积极提升自我,积极了解各方面知识与经验,这样当机会来临时,我们才能把握机会,创造成功。我们要抓紧机会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才能做有准备的人。

?实践论》谈到,“感觉只解决现象问题,理论才解决本质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无论何人要认识什么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即生活于(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是没有法子解决的。”这说法看似平淡无奇,实际上正是许多人忽略了的真理。

?实践论》引导我们现在、将来各种实践活动有着极为深远的意义。我们要认真学习它,并领悟其中的思想,应用于我们的实践,从而使我们更好的参与实践,在实践中获取成功,在实践中得到经验。

读《实践论》的心得体会篇2

在高中的政治课本中就学过与实践有关的一些理论,通过阅读毛主席的《实践论》,我更进一步认识到了实践的重要性。毛主席的《实践论》是其最杰出的哲学著作之一,是在1937年7月,在中国革命的生死关头,内却出现了两种非常不好的思想,即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妨害着革命的发展的情况下,毛主席为了揭露这种不好的现象,从而推动中国革命的发展,写了这篇著名的文章。毛主席在《实践论》中阐述了四个基本问题。第一,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基本观点。第二,认识的辩证过程,即从实践认识的过程,又从认识到实践的过程。第三,批判“唯理论”和“经验论”。第四,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关系。我认真阅读了毛主席的《实践论》,深受启发,以下是我读完这篇文章的感悟。

实践是认识的前提和基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对于同一事物,不同的人可能会有不同的认识和评价,如果我们想知道正确的答案最好自己去实践一下。就如我们想知道葡萄是酸是甜,就可以去品尝然后得出答案,而不是光听被人讲。毛主席认为,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生产实践活动是人首要的基本的实践活动。人类为了生存,就必须进行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人类也在这种活动的过程中不断获得自身的发展。无论是在什么样的社会形态下生存,无论是什么形式的活动,都离不开人。因此,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和基础,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只有从实践中得出的认识才是有根据的认识。正所谓“实践出真知”,人的知识、才能归根到底来自实践。这并不排除接受间接经验和学习书本知识,事实上,任何人都不可能也无必要事事直接经验。就每个个人的知识而言,大量是从间接经验、书本中学来的。但一切知识就其最初来源而言,仍然是实践。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注重实践,从实践中获得新的认识,丰富自己,不断增加自己的头脑储备。

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人的认识是从实践中产生,又服务于实践的。这种能够服务于实践的认识是一种理性认识,是人们在头脑中运用概念进行判断和推理,从而得出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理论是源于实践的,只有亲身投入实践,才能获得对事物的理性认识。无论任何人要认识任何事物,除了同那个事物接触,实践于那个事物的环境中,否则是没有办法解决的。然而,人的生命和力量都是有限的,不可能每件事都亲自去实践,但我们可以借助前人的优秀理论成果来指导自己的实践。但我们必须选择正确的理论,因为只有用正确的理论来指导实践,我们才能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否则,我们就会被引向歧途。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经过感性认识达到的理性认识是否具有科学性,是否能成为真理,判定认识或理论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需要把它放回到实践中去检验,看是否符合预定的目的。如果预定的理论在同一实践过程中变为事实,这种理论就会成为客观真理,这个认识的过程也就随之完成了;如果这种理论经过实践检验与客观现实不符合,则还需要继续认识,不断纠正错误认识,最终获得真理性认识。毛泽东的军事思想,如工农武装割据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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