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申请书内容在动笔的时候有哪些注意点呢,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家应用到申请书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下面是品读360小编为您分享的国申请书8篇,感谢您的参阅。
国申请书篇1
申请人:刘金龙,男,1974年11月4日出生,汉族,个体工商户,住内乡县夏馆镇葛条爬村许窑沟组。
被申请人:周晓申,男,1971年6月20日出生,汉族,农民,住内乡县城关镇诸阳大街52号附5号。
申请人因不服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年1月11日(20xx)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现依法申请再审。
请求事项:
一、依法撤销内乡县人民法院(20xx)内法民初字第37号民事判决和和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xx)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重新审理,公正判决。
二、驳回被申请人原诉讼请求。
三、依法判决诉讼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原一、二审判决事实不清,所采信的证据自相矛盾。
请注意原一、二审判决所认定的以下事件:
(一)xx年3月11日
刘金龙向周晓申出具收条一张:“收条,今收到周晓申现金贰拾伍万元(250000元)。刘金龙,xx年3月11日。”
(二)xx年7月至9月
原一审中,张玉香(周晓申之妻)出庭证实:xx年7月至9月份多次找刘金龙索要借款25万元;
(三)xx年9月12日
原二审中,周晓申提交股份协议一份:“股份协议,今收到周晓申现金叁拾伍万元,占豪门洗浴股份50%,刘金龙占50%,投资30万元?刘金龙,xx年9月12日。”
(四)xx年11月份
原一审中,刘天柱、尹建中到庭证实:其同原告周晓申于xx年11月份到郑州问被告刘金龙索要25万元借款。
从以上事件我们不难发现其中的矛盾和有违常理之处:如果认定第(一)项中,也即本案所争讼的25元为借款性质,那么第(二)项似乎也符合常理,但在第(一)、(二)项事件的背景下,又发生了第(三)项事件,也即在周晓申在明知刘金龙欠其25万元钱款,而且经其妻子张玉香多次索要未果的情况下,仍然向刘金龙支付35万元,作为合伙出资。这些违背常理之处不得不让人怀疑上述事件的真实性。另外,再加上第(四)项事件,周晓申于第(三)项事件之后继续向刘金龙索要本案争讼25万元借款!
这四项事件之间相互矛盾,违背常理,实在难以自圆其说!基于此,我们不难认定,将本案所争讼25万元认定为借款,于事实严重不符。
二、本案应为合伙纠纷性质,申请人有新证据足以推翻原审判决错误认定。
事实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xx年合伙经营“豪门洗浴人家”,本案所争讼25万元,正是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款。关于该事实,申请人在(20xx)南民一终字第801号民事判决作出后,有证人段芳明、赵利刚的`证言证实。
同时,被申请人在原二审中提交的xx年9月12日的“股份协议”,其内容进一步印证了被申请人与申请人之间合伙关系存续的事实。
唯有如此,整个案件才能自圆其说,也即将前述中的第(一)项事件中,即本案争讼的25万元认定为被申请人的合伙出资而非借款,才会合情合理地发生第(三)项当中,被申请人后续为合伙增加出资35万元的事实。而对第(二)项和第(四)项事件,鉴于其与第(一)、(三)项事件的相互矛盾,申请人也就有充分的理由去怀疑张玉香、刘天柱以及尹建中证人证言的真实性。
三、原审判决判令申请人支付利息,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
其一、原审判决认定事实错误,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根本不存在借款纠纷,支付利息一说更无从谈起。
其二、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综上所述,原一、二审法院仅依据本属于为合伙出资的收条和一系列相互矛盾的证据,便草率地判决申请人承担并不存在的借款债务,实在难以令申请人服判。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向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恳请省高院依法再审,予以改判。
此致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国申请书篇2
尊敬的公司领导:
您好!本人于xx年3月进入公司xx项目就职机电安全员,此前从xx年10月至xx年1月在xx公司xx项目部从事一年多的机械安全员工作。
在xx年机电管理工作中主要有以下成果:1、在塔式起重机的管理中,在4#楼塔机大臂覆盖2#、3#楼,进度快的2#、3#楼受进度慢的4#楼影响一问题中,与劳务方协商采取增加临时附着并与施工部协调进度,从而得到解决;在6#楼塔机大臂仅覆盖7#楼一角,进度快的7#楼受进度慢的6#楼的影响一问题中,与劳务方协商缩短6#楼大臂从而解决影响问题;在出现的“卡壳效应”的9#楼与7#楼塔式起重机,与劳务方协商增加7#楼塔式起重机附着并与施工部协调两栋楼进度从而得到解决;在1#楼塔机大臂仅覆盖9#楼南面,随着1#楼的封顶,9#楼也慢慢高于1#楼,大臂不能通过9#楼施工电梯及外架,在项目管理人员的努力下,及时汇报当地安全站,最终得以解决;而上述所出现的这些问题是在我来之前就存在的;2、在_市安全生产年终检查中获得好评,设备等资料、管理痕迹资料等被列为管理亮点。得到了监理、业主的认可,也得到了项目领导班子的认可。
此前在xx年春节前,与机关管理人员_电话商定基本工资为2200元整,年后在车票订好的情况下接到机关电话,给我定的工资为1600元,试用期三个月后与项目经理商定,然而三个月后并未提及工资,随后项目经理也更迭多次。在这种情况下,我并未气馁,且始终以快乐饱满的情绪投入到工作学习中去,一直认认真真、力求把工作做得尽善尽美,对公司项目的发展做出了自己应尽的责任。虽然12月份公司全员调整薪酬,我的工资也由1600元调至2400元,公司的待遇是刚毕业新生实习的工资大专为1600,而普通本科生为2400元,在通过这次调薪之后xx年7月份毕业的普通本科生的工资为2800元,我虽然是大专毕业,但从xx年10月至xx年7月已有将近两年的工作经验。另外项目新到的劳务管理员_也是毫无此份工作的任何经验,且非建筑专业,而基本工资却为2800,据说与他新近的这一批人均为这个工资标准,因此定的薪酬标准不应按实习生标准。
我相信,只要付出,就会有收获,基于以上实际情况,恳请领导考察并同意给本人提高薪水至2800。
致敬!
申请人:xx
xx年5月1日
国申请书篇3
尊敬的公司领导:
本人工作认真、细心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乐于与他人沟通,具有良好和熟练的沟通技巧,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确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各部门负责人成功地完成各项工作;积极学习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平时利用下班时间通过培训学习,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目前正自学大学课程,计划报考全国高等自学考试,以期将来能学以致用,同公司共同发展、进步。
一、思想上个人主义较强,随意性较大,显得不虚心与散漫,没做到谦虚谨慎,绝对的.尊重服从;
二、有时候办事不够干练,言行举止没注重约束自己;
三、工作主动性发挥的还是不够,对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不够,离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四、业务知识方面特别是销售经验还不够扎实等等。我深深体会到有一个和谐、共进的团队是非常重要的,有一个积极向上、大气磅礴的公司和领导是员工前进的动力。**公司给了我这样一个发挥的舞台,所以我更加珍惜这次机会,为公司的发展竭尽全力。
国申请书篇4
尊敬的领导:
您好!
我是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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