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工作的讲话稿7篇

时间:2023-05-08 作者:Youaremine 演讲稿

讲话者在每场讲话演出之前,都会准备好讲话稿,只要我们围绕讲话的认真思考,就能写出优秀的讲话稿,以下是品读360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妇联工作的讲话稿7篇,供大家参考。

妇联工作的讲话稿7篇

妇联工作的讲话稿篇1

同志们:

和国家历来高度重视男女平等和妇女权益保障。特别是近年来,和政府为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体现了三个鲜明的特色:一是以宪法为依据,以妇女权益保障法为主体,包括一系列法律法规在内的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体系基本形成;二是妇女儿童权益保障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总体规划并得到有力推动,国家十一五规划专门增加了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内容;三是各级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大力实施《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推进妇女儿童事业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各级妇联组织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工作方针,切实履行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维权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显著成效。妇联组织在国家立法和宏观决策过程中,是妇女权益的积极代表者;在政府主导的妇女权益保障工作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是坚定的推动者;在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程中,是不懈的宣传倡导者;在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时,是有力的维护者,在促进男女两性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妇女在权益保障方面面临许多新的情况。今年1—7月份,仅全国妇联接受的群众信访就超过去年的总量,其中,许多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如,侵犯农村妇女土地权益问题的群体上访不断增长,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行为屡禁不绝,家庭暴力引发的恶性案件令人发指,农村妇女的健康权益亟待保障,妇女劳动权益保障的难度增大,就业歧视和劳动保护措施不力的情况仍然存在,等等。江苏省一项调查显示,在提高工资待遇、搭建更多就业平台等7个选项中,高居首位的是加强女性劳动权益维护。我们还要看到,当前妇女儿童维权工作还存在一些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地方,妇联维权工作的针对性需要进一步增强,覆盖面需要不断拓展,维权服务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升,维权机制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维权干部队伍的能力建设需要不断加强。

对做好当前的维权工作,晴宜同志已作了全面部署。下面,我想强调讲几点意见。

一、做好维权工作是妇联组织的重要使命

妇联要发挥好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就必须切实做好组织、引导、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合法权益的工作。作为桥梁和纽带,我们一方面要将和政府的声音传递给广大妇女,同时要做好民意的收集与反馈工作,让和政府了解妇女的诉求,为妇女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使妇女群众更紧密地凝聚在的周围。作为社会支柱,我们要积极引导广大妇女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在大局中推动妇女权益问题的解决,充分发挥妇联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作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夯实执政的群众基础。随着妇女群众维护自身权益意识的不断提升,她们愈加期望妇联组织成为可以依靠、可以信赖和提供切实帮助的娘家,所以妇联必须切实担负起维权的责任和使命。要深刻认识到,妇联组织之所以建立和存在,一项根本的使命就是维护和争取好妇女的权益,如果我们做不好这项工作,那就失去了安身立命之本,就会脱离妇女群众,桥梁、纽带、社会支柱就会成为空话。我们一定要从这样的高度来认识做好维护妇女权益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努力开创妇联维权工作新局面

各级妇联要根据和政府对妇联组织的新要求,顺应经济社会的新发展和广大妇女儿童的新期待,突出重点,务求实效,不断推进维权工作,开创新局面。

(一)解决妇女权益的重点难点问题要有新突破

近年来,妇联组织通过参与法律政策的制定,为妇女争取了重大的利益。如,通过承担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基础性工作,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对妇女的六大权益作了比较全面的补充完善;参与物权法的制定,提出集体成员依法定程序做出的决定侵害部分集体成员合法权益的,该集体成员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建议,被采纳并写入法律,对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参与就业促进法的起草,推动增设了公平就业专章,为消除妇女就业歧视提供了法律依据;还促使调整了移民扶持政策,保护了库区移民妇女的平等权利,等等。

今年,在争取国家政策、惠及广大妇女方面,我们又取得了重大突破。我们推动出台了扶持妇女创业就业的小额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惠及亿万农村妇女的两癌检查政策、将母亲水窖项目纳入国家的安全饮水工程规划等,这都是实实在在让妇女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的维权举措。我们要进一步对事关妇女权益的重点问题一个一个地推动解决,当前要抓住以下几个突出问题开展维权工作。

第一,重点推动解决农村妇女土地 权益问题。土地是农村妇女最基本的生产生活资料。目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在土地承包、调整、征用补偿、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中,一些地方剥夺出嫁、离婚、丧偶妇女(及子女)或男到女家落户的土地承包权,使他们不能享受平等的村民待遇,征地后不能得到安置和享受社会保障。随着国家各项惠农政策的出台,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土地收益的增加,妇女对因婚嫁

不能享受平等村民待遇问题的反映比较尖锐。各地在这方面加大了工作力度,积累了很好的经验。例如广东委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了地方法规和政策,妇联组织积极推动,目前90.3%的出嫁女权益问题得到解决。黑龙江在保护妇女土地权益和劳动权益上也有很系统的经验。各级妇联要加强源头参与,在土地管理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妇女土地权益密切相关的法规政策的制定过程中,要积极提出意见建议,维护妇女权益。要运用好现有的法规政策,推动政府有关部门依法行政,推动法院依法审理这类案件,维护好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要充分发挥村两委中女委员的作用,努力把问题解决在村里。

第二,密切关注妇女劳动权益受侵害的问题。就业是民生之本。目前,就业中的性别歧视仍然存在,进城务工妇女劳动权益问题突出,妇女社会保险的参保率整体低于男性。这些问题直接关系到妇女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积极性。在这个问题上,各级妇联重点要加强珉主监督,推动有关部门加大执法监察力度,预防、查处和纠正侵害妇女劳动权益的行为,切实维护妇女的劳动权益。

第三,坚决反对家庭暴力。家庭暴力是侵犯公民权益、影响家庭和睦与社会稳定的不良因素,妇女与儿童是家庭暴力的主要受害者,情节严重的甚至造成妇女儿童伤残、死亡;长期遭受家庭暴力折磨的妇女还容易走上以暴抗暴的犯罪道路。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已经取得了明显的进展:联合有关部委制定了《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若干意见》;推动25个省区市出台了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提出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专门立法的建议稿;通过110报警网络开展家庭暴力的接警和处置,强化对家庭暴力受害者的司法保护和社会救助等。下一步,关键是要争取早日将预防和反对家庭暴力列入国家立法计划,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第四,积极参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专项行动。拐卖妇女儿童,严重侵犯妇女儿童的基本****,给个人、家庭和社会都带来了极其严重的后果。参与预防、打击拐卖犯罪,配合解救、安置受害妇女儿童是妇联组织义不容辞的责任。今年,妇联组织在公安机关打击拐卖的专项行动中,根据国家反拐行动计划赋予的职责任务,开展了儿童安全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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