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工作报告精选7篇

时间:2022-10-24 作者:couple 报告大全

工作报告是为了吸取经验教训,可以让我们取得更大进步,我们在写工作报告的时候都是要将自己的工作任务梳理一下的,下面是品读360小编为您分享的省法院工作报告精选7篇,感谢您的参阅。

省法院工作报告精选7篇

省法院工作报告篇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xx年工作回顾

20xx年,我院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自觉服从和服务市委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议和决定,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努力实现司法公正高效

一年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932件,同比上升25.7%;审(执)结20633件,同比上升18.2%。指导基层法院受理各类案件104112件,同比上升33.8%;审(执)结94229件,同比上升28.6%。司法绩效继续名列全省第一。

依法惩罚刑事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审理刑事案件1504件,判处罪犯2748人。依法严厉打击危害群众安全的犯罪,审理涉黑、故意杀人、绑架、“两抢一盗”、诈骗等案件480件768人,对实施抢劫杀人犯罪的被告人刘成来、曾国安等依法判处死刑。依法治理社会突出问题,审理毒品犯罪案件339件531人,对贩卖冰毒50余公斤的罗光建、刘坤、刘飞依法判处死刑。审理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合同诈骗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52件271人。审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7件30人,对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的被告人黄立祥等人从严惩处。依法严惩侵害妇女权益犯罪,审理强奸、猥亵、拐卖妇女等犯罪案件27件。审理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22件29人,其中副厅级以上4人。加大对行贿犯罪打击力度,全市判处罪犯37人,同比上升23.3%。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70件125人,对未成年犯加强挽救、帮教,推行审前社会调查、圆桌审判、心理评估、轻微刑事案件和解等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理方式,对45名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对9名残害未成年人的严重刑事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继续推进量刑规范化,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48人适用管制、缓刑等非监禁刑。强化证据审查,严格排除非法证据,依法保障辩护权利,防范冤假错案。

依法化解民事商事纠纷,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审理民事案件3865件、商事案件6902件,同比增长26.5%,调撤结案2776件,调撤率26%。审理婚姻家庭、继承和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等案件657件,会同有关部门出台《长沙市家庭暴力告诫制度实施办法》,颁发人身保护令8份。审理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等案件894件,同比增长35.3%。审理涉军案件19件,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理消费者权益纠纷案件49件,新一佳、华润万家等超市被判十倍赔偿。审理民间借贷案件995件,标的额8.5亿元,引导民间融资秩序理性回归。审理金融借款、互联网金融、信用卡纠纷等案件223件。审理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服务、房屋租赁等案件1630件。审理企业兼并、强制清算、股权转让等案件129件。审理劳动争议案件1391件,成功调处三一重工、杨子冶金、长沙重型机械公司劳动争议集团诉讼案。审理知识产权案件1184件,发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白皮书》,怀化正好制药有限公司与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确认不侵害专利权纠纷一案,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十大创新知识产权案件。审理涉外民商事案件117件,涉港澳台民商事案件9件,办理涉台司法协助事务5项,依法维护外商与港澳台同胞合法权益。完善送达制度,推行互联网电子送达,提高送达效率。简化财产保全工作流程,及时有效进行财产保全。规范民商事案件审限审批,建立审限提示、预警、通报制度,实现未结案件动态零超审限。

依法解决行政争议,维护和谐的社会管理秩序。严格执行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审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1953件。审理刘某某等非正常途径进京信访治安行政处罚案件112件,甘某某等不服拆除违法建筑行政强制案件205件,城市公共客运管理行政处罚和强制案件27件。审理涉省、市重点工程建设案件485件,指导和监督基层法院办理非诉执行、司法强拆案件2118件,依法推动全市拆违控违行动、桐梓坡大板房棚户区改造、大同小学改扩建等工作。严格执行司法审查标准,判决撤销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违法或无效案件79件。审理国家赔偿案件33件,确保受害人依法获得赔偿。采用交叉管辖、提级管辖审理案件8件,增强当事人对裁判结果公正性的认同。安排资深法官到省、市行政机关授课30余次,发布《20xx年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向行政机关提出司法建议24条。

依法履行审判监督职能,纠正错误裁判,维护司法权威。审理再审案件184件,其中,维持原判82件,改判59件,发回重审16件,调解和撤诉16件,其他11件。依法对彭桃生诈骗案再审宣告无罪,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规范行政申诉复查和听证程序,受理行政申诉复查案件29件,全部依法审结。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共审结减刑、假释案件5751件,对7名不符合条件的罪犯收监执行。依据全国人大会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依法审理特赦案件,圆满完成特赦工作任务。强化网上裁前公示、开庭审理等措施,实现“三类犯罪”减刑、假释案件一律公开开庭审理。发布《审判监督白皮书》,向社会公开审判监督十大典型案例。

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破解“执行难”。全市法院共执结案件27880件,同比上升40.9%,标的额106亿元。强化强制执行措施的威慑作用,组织开展打击拒执行为专项行动,采取限制出境1838人次、限制高消费14684人次、司法拘留557人、刑事拘留15人,将17313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黑名单”,当事人自动履行率同比上升7%。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利用网络查控、远程指挥、快速反应等功能成功对长沙新港码头2700余吨钢材予以强制执行。继续开展“小额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执结涉农民工工资等民生案件3052件,标的额7308.9万元。按照省高院统一部署组织“百日执行大会战”,化解执行积案3303件。首创执行公益活动,为刑事被害人家属争取公益捐赠18万元。

二、积极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完善审判工作机制

一年来,我院重点组织实施司法改革任务5项,其中中央确定的试点改革任务3项,市委确定由我院牵头的2项,同时配合其他部门完成17项,审判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适时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健全符合审判规律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明晰审判组织权限和审判人员职责,制定审判管理和审判监督权力清单。突出审判委员会统一裁判标准的职能,依法合理确定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范围。建立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终身负责制,明确违法审判责任追究程序,完成司法责任制改革基础工作。推行院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审(执)结案件768件。选择天心区法院试行审判长负责制、宁乡县法院5个农村法庭试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为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积累经验。

顺利完成立案登记制改革。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废除不符合规定的内部文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符合立案条件的全部当场立案,切实保障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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