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于我们而言已经不是陌生的文件了,但是在写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遵守法律的要求,我们在签署合同的时候,一点要将合同的内容梳理清楚,以下是品读360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大学就业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
大学就业合同篇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劳动合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注册地??
乙方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 邮编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合同为 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 年;本合同于 终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要求
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安排在 日止。 月。
岗位xx(工种)工作。
乙方工作应达到xx标准。
第三条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甲方安排乙方执行 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制的,乙方平均每日工作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甲方应按国家规定安排乙方带薪年休假和国家法定节日休假。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每月 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
甲方对乙方实行 工资制度。
乙方工资标准为每月 元,其中基本工资每月 元。
乙方在试用期间的工资每月 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非乙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待工的,甲方按每月 元支付乙方生活费或按 执行。
第五条 保险福利
双方必须依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等)。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职业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和在职期间因工、非因工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待遇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规章制度
甲方应依法制定完善内部规章制度,包括工资、奖惩、安全生产、劳动纪律、职业培训、竞业限制等,对职工有计划地进行职业培训。
乙方应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根据规章制度进行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劳动防护用品。
甲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事有职业危害的乙方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甲方必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保护。
乙方在生产(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甲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时有权拒绝执行。
甲方安排乙方从事特种作业的,必须按国家规定对乙方进行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或者乙方已经过专门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资格。
第八条 劳动合同的变更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变更本合同约定内容的,需与乙方协商一致,并填写《劳动合同变更书》。
?劳动合同变更书》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九条 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补偿
本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及经济补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章的规定执行。
第十条 赔偿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章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劳动争议处理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节或申请劳动仲裁。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约定条款与今后国家和省、市政府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章)
鉴证机关(盖章) 鉴证人:(签章)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年 鉴证时间 年 月 日 日 月
大学就业合同篇2
摘要 对大学毕业生就业时常遭遇到的合同陷阱进行分析,对如何防范合同陷阱提出对策。
关键词 大学毕业生;就业;合同陷阱
随着我国高等改革的迅猛发展和高等大众化进程的加快,高校招生规模迅速扩大,高校毕业生数量快速增加,就业形势越来越严峻,大学生就业问题越来越来突出。由于我国人力资源市场建设滞后,高校毕业生就业机制不够健全,相关各方对大学生就业问题认识不深,作用发挥不够,客观上助长了各种不依法用人、违法招聘等为大学生就业设置各种合同陷阱的现象屡屡出现。因此,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如何防范合同陷阱,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
1 合同陷阱的概念及类型
合同陷阱是指在大学生就业过程中招聘单位,其它机构或个人,利用大学生的弱势地位,以提供就业机会为诱因,采用违背劳动合同法的手段,与大学生达成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各类就业意向(协议),从而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的现象。当前大学生就业过程中遭遇的合同陷阱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
1。1 用人单位规避劳动合同签订,侵害大学生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的订立是劳动合同制度的核心,事关劳动合同者权益保护,因此《劳动合同法》第16条、第19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但用人单位受降低用工成本的驱动,为逃避缴纳社会保险和解雇成本的法律责任,规避劳动合同的签订。根据一项调查显示,平均60%左右的用人单位都不与员工签定合同,其中建筑、餐饮等非技术行业的劳动合同签约率最低,在40%上下。由于缺少书面劳动合同,在争议处理时,劳动者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1。2 合同短期化现象严重,大学毕业生职业稳定感缺乏保障
根据有关调查显示,目前劳动合同期限以短期合同为主,签订3年以下的占60%左右;签订无固定期限的仅占20%,辽宁、天津、山西、山东、江西等五省都在10%以下。这一状况,已经影响了职工的职业稳定感和对企业的归属感。此种影响对大学毕业生尤为严重,原因在于大学生毕业之际,除了激烈的就业竞争之外,同时面临住房、结婚生子等人生中的重要问题。如果其职业稳定感缺乏在物质与精神双重压力下,势必影响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劳动权是公民生存的基础,是重要的人权。职业稳定权作为劳动权的内涵之一,在社会文明进步的今天,理应获得应有的保护。
1。3 试用期滥用,损害大学毕业生合法权益
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新录用的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适合自己进行详细了解的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作为劳动合同中的一个特殊阶段,对于帮助用人单位以最低的成本风险争取优秀人才加入,促进劳动者的风险意识和竞争意识,都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然而,立法者之初衷却遭用人单位扭曲。鉴于大学毕业生在就业中的弱势地位,加之缺乏工作经验,据此,试用期为用人单位滥用:一方面,试用期的长短及试用期内的报酬由用人单位单方决定;另一方面,用人单位以实习期、见习期为由规避试用期规定,或者利用试用期随意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的应有作用并未发挥,相反,却成为用人单位侵害大学生就业者的工具。
1。4 格式条款包含诸多“霸王条款”,大学生就业者意志遭剥夺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的订立中居于主导地位,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多使用的是预先拟定好的合同文本。大学生就业者只有签与不签的选择,很少也很难与用人单位讨价还价,使劳动合同事实上成为格式条款。虽然式条款具有节省成本、提高效率的作用,但其广泛运用导致了诸多问题的产生。鉴于格式条款存在的问题,很多学者认为,格式条款是对合同自由的破坏,甚至有学者将其称为“合同的死亡”。
1。5 违规收取保证金、押金
有些公司在招聘时对应聘者的条件不做任何的要求,以录用作为诱饵骗取费用,要求求职者支付报名费登记费资料费注册费等,当被用人单位录用进去之后,公司还会找出各种理由收取其他费用,如培训费保证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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