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于我们而言已经不是陌生的文件了,但是在写合同的时候一定要遵守法律的要求,签署合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认真分析合同中的内容,以下是品读360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水电装修的合同5篇,供大家参考。
水电装修的合同篇1
甲方:(工程方)
乙方:(承包施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劳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和诚信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按《装修工程施工规范》、《建设装饰装修工程质量规范》、《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将装饰工地部分 安装承包给乙方,为明确双方在施工中的则、权、利,经双方协定,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形式:
4、施工工期:
总工期为项目公司施工进度计划要求调配足够的技术工人,以工程进度要求,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释,后果自负。
二、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乙方自带所有电工用的,所有用具及安装工具等。由乙方承包者自行调整,甲方不负责费用补偿。
三、承包范围:
的建筑装饰工程方(包括: )
四、工程结算
1、 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
2、结算单价:本工程按甲方双方达成的总价计算:总价为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进度、质量、安全及现场文明方面工程项目部要求及省级安全、不得违章作业。
4、设计变更,施工前下述的设计变更,则不另增加费用。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完成部分甲方要求变更的事项,甲方应无条件签证补工。
5、承包范围工作未完成就要求退场或被勒令退场的,预留50%工资不予支付及由于乙方施工技术差及责任心不到位等自身造成质量问题,其返工的费用自负,工期不变。
五、工程付款方式:
按每月完成工程总量支付完成工程量的70%,竣工验收后付至工程总量的90%,剩余工程量总价的10%,在验收之后 内付清。
六、质量标准:
各分项工程必须达到优良标准,严格按施工图纸、项目规定标准进行施工,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与公司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必须接受甲方的技术交底,操作交底,并施工规范进行操作,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或发生其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按合同价赔偿甲方造成的损失。
文明施工,不得盗窃材料,乱扔乱丢材料,如有按项目规定,处予重罚(1000-5000元),以上条规段双方必须遵守。
七、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条款约定的生效之日起生效,在竣工结算付完100%劳务工资终止。
以上合同条款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手机号码:
年 月日
水电装修的合同篇2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国家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 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描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 中所有的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全部内容。
二、该项工程的承包方式、范围:
1、承包方式:本工程甲方提供塔吊,乙方包人工、包除甲方提供的材料外的所有材料、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
2、承包范围:包所有基础、主体结构、装饰结构、维护性结构、各种构筑体、零星构件、花架、飘板、雨棚、女儿墙、各种预留洞孔、室内等所有一切给排水和强弱电预留预埋与安装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包施工图和施工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弱电的全部安装工程,消防、电信、电视、智能化系统、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临时用电用水设备电器,日常安全巡查。具体如下:
a、给排水部分:给水部分:自水泵房外墙1.5米(含接口)起至所有用水末端的给水工程安装及系统试压。排水部分:自室内排水起端起至小区排水管网第一个排水检查井处所有排水工程安装及排水试验。
b、电气部分:从小区低压配电柜至住户的所有桥架、配管、电缆、配线等按图施工及电器元件的安装(包括弱电的预埋、预留),以及从弱电井总箱出口后到灯具(含户箱、开关、插座、电线、弱电井、和强电井的线槽)安装结束,避雷带,避雷网的施工;施工图中从小区低压配电柜至配电强电井、总箱等所有的钢管、电线、电缆的预埋安装,包括从进入第一个配电箱后的电缆敷设;弱电(包括电视电话、智能化、宽频三表抄送等)依设计图纸将线管敷设到位,穿好钢丝丝,消防工程预埋好套管、线管接口、线管及插座底盒;乙方施工班组自带工具及小型施工机具和所有检验试验设备和辅助材料;桥架、电线电缆、排污泵、;排气扇、灯具、阀门、水龙头、卫生洁具及其它电动设备均按图纸设计要求进行安装。
4、甲方直接分包的各项专业工程,乙方必须全力配合。
三、该工程合同工期约定: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各项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完成。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为: 年 月 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具体详见合同附件一)。
3、若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引起的工期延误,经甲方签证后,工期可适当向后顺延。
4、如因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甲方规定的形象进度或节点的工期无法完成,每延期一天乙方自愿承诺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整(¥: .00元)的违约金;若累计延误天数超过7天或连续延误天数超过5天,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的所有损失(含间接损失)及费用均由乙方全部承担。甲方选择解除合同时,具体操作按本合同专用条款“第九条第4、5款”执行。
四、工程质量评定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
④《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
⑤《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⑥《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⑦《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⑧ 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每次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壹仟元(¥:100.00元)的违约金,并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合格”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按本合同协议书第三条第4款处理。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
五、合同工程价款、全部工程量的测算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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