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的观后感可以让我们更好地认识自己的情感和情绪,观后感是对有意义影片的思考和反思的重要记录方式,下面是品读360小编为您分享的说法观后感8篇,感谢您的参阅。
说法观后感篇1
今日我看今日说法,深有感触,讲的是一位八旬夫妇四十年前由于传统观念作怪,虽然生育了两个女儿却领养了一个男孩。对于这个男孩可说是关爱有加,溺爱倍至,甚至自己的亲生女儿也无法得到这样的感觉。可是随着时间的推移,由于溺爱使这个孩子变得任性,粗暴,动不动就对父母拳打脚踢,他给这个家带来的.就是一场噩梦。
长期以来对父母的虐待,邻居和亲戚都看在眼里,急在心里。特别是两个结了婚的女儿更是每天为父母担惊受怕。由于父母的忍让,更是助长了养子的焰气。
在他四十一岁的一个晚上,他有野兽般虐待自己八旬的老父亲,拳脚相加,老妇人趴在老翁身上求饶。忍耐了四十年的姐姐亲眼目睹了禽兽不如的弟弟如此对待老人,一怒之下在他熟睡的时候用斧头将他看似而后去自首。
这是一起故意杀人案,可最后的结果却出人意料。我当时就得这起故意杀人就算自首也要怕被二三十年啊!可这起自首案件,一是有自首情节,二是死者长期虐待老人的事实。三是百多邻居联名集体向法院请求宽大处理。最后判决的结果仅仅是判处姐姐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五年,这个判决在中国审判史上开了先例。
为什么这个案件会是这么判决呢?老人是弱势群体,儿子如此禽兽不如,这个判决也给了那些长期虐待老人的不孝者敲响了警钟。兔子急了也咬人。而法律真正保护的这个群体的弱势,真是大快人心。
我为那位姐姐而庆辛,这样的法律是能够让人们接受和信服的,是公正的!
我们也该从这个案件中接受教训,对虐待老人这绝不饶恕!同时也提醒我们教育儿女不能过于溺爱。“惯子不如杀子”我们不能说这个不孝子该死,不过也是咎由自取,老天有眼,可谓自作孽不可活呀!
说法观后感篇2
古人说得好:“法败则国乱”.法律不仅关系到一个国家的安定团结,还关系到人民的切身利益.可见法律多么神圣,多么重要.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从小就要学法,保护自己.“六一”期间,央视一套12点38分专门开设了一期栏目:《今日说法——自护训练营》,这里的主角都是孩子.
自护训练营共有7期,每一期的主题都是和儿童很贴切的,而我最喜欢的一期是第六期.这一期的内容主要是围绕“游泳”展开的.里面向我们讲述了游泳时几个应该注意的地方:
第一,不要到河边游泳.近来,天气炎热,许多同学打起了到河边游泳的主意.其实,这是十分危险的.因为你对那里的水况还不了解,不熟悉,不知道哪里有旋涡等陷阱,很容易送命.再加上夏季比较容易发生洪涝灾害……所以,不要到河边游泳.
第二,不要到深水区游泳.很多同学认为只要会游泳,到哪游泳都行,这又是一个误区.因为深水区的水可能高于你的身高,当你游得体力透支时,脚底下没有着力点,旁边也没有手可以抓的东西,就可能溺水身亡.因此,不管怎样,最好不要到深水区游泳.
第三,不要盲目救人.当你看见有人溺水正向你(未成年人)求救时,你会怎么做呢?你不应该马上跳下河去救人,而是赶紧去找竹竿、救生圈等漂浮物,扔给他(她),并向大人求救.如果你马上跳下去救他(她),反而有可能造成不但救不了别人,自己也有可能因被他(她)当作救命稻草,抓住不放而送命.因此,此时此刻,你要做的是“见义有为”,而不是“见义勇为”.因为你还没有那样的能力.
伴随着夏季的到来,市各大游泳池纷纷开放,许多同学成了那里光顾的常客.然而,很多人对游泳池一些潜在的问题却浑然不知.比如,雀儿山公园内的游泳池——水上世界,就存在问题.去那游泳时可以发现,不是人人都要经过消毒池,有的可以从旁边的一个小门进到游泳场内.如果这样,疾病就轻而易举地传播到你的身上.
还有,游泳池的水卫生吗?在游泳时,经常会在我们的身边发现不少漂浮物,有树叶,还有一些黑色的异物.戴上游泳镜潜入水中往下看,会发现底下布满了青苔.甚至有一些不讲卫生的人,为了能游得久一些,会十分不道德地在游泳池内小便,而因游泳池换水的时间也不固定,因此经常会出现令人十分担忧的情况.
说了那么多,相信会对游泳时的你提供不小的帮助吧?
说法观后感篇3
早上,看了cctv的《今日说法》。大概的内容:一个应该判处 死刑的犯人,家里积极筹款赔了受害人3万元。罪犯改判了死缓。我关心的是请的嘉宾的说法。
老百姓认为是 3万=减刑 ,拿钱可以买命。报纸、媒体热议。觉得法律怎可交易,批判的很。相反的,负责案件的法官 、 《今日说法》的嘉宾认为:可以 ,无可厚非。
心中颇为感慨,一吐为快。
够判死刑的罪,不会是小事吧!如果不是故意的,也是逞强好胜、不知小心,酿成大祸。若犯人是故意而为 。说明犯人的心业已大大的坏了。《今日说法》的嘉宾说法:犯人的权益也是要考虑的。确定有罪的人是要剥夺权利的。受害人的权利你又是怎么考虑的呢?
3万=减刑,法官和嘉宾予以否认。还是报纸故意热炒让他们很不自在。笔者觉得就是:3万=减刑。交了3万,改判死缓了啊,事情就是这样做的啊,怎可抵赖。说这是拿钱买命,你们有什么好抵赖的啊。犯人的母亲说:不该判,我是不会赔的。这不是明摆着的钱与法的交易吗?犯人的家人都这样想了,百姓怎么不能这么想,又怎么错了呢?
法官和嘉宾认为:犯人和受害人可以协商解决。很多的时候,犯人是强势的,比受害人强势的多。协商的结果会让受害人受到的伤害更多、更大。 对立的两方面协商,一定是有利强势的。
?今日说法》的嘉宾还说:协商赔偿不可漫天要价。笔者不知道什么是漫天要价。人家被你砍了一只手是赔5万 、还是10万,还是20万?你的心大大的坏了且不谈,你就要赔上一只手一辈子能挣来的钱,还要陪上精神损失费等等。受害者不是碰瓷的。要不砍你的一只手试试?法律自有公正的处理办法,何以让人协商解决?
亲爱的法官啊,如果你的孩子被人砍了一只手,要你协商解决,只能跟四处借钱给你5万,你就不要追究刑事责任了吧?笔者觉得是不可能的,绝对不可能的。
换位思考解决问题很重要。社会的很多不公正管理者是有责任的,那些举刀向着孩子的人啊,你们错了,看看那些政府机关幼儿园的孩子吧,他们是多么的可爱!!
民事可以协商。刑事怎可协商?刑事犯罪一定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否则,公平何在、正义何在。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惩罚为戒除啊,是不要考虑施暴者的感受了的。主动伤害他人的,要让其付出惨痛的代价。让其得到受害者十倍的痛苦。要么何来惩戒啊。作奸犯科者轻松过关,无关痛痒,还会来犯的,习以为常未可知哦。凡是故意而为着,期待:以彼之道还施彼身,期待,期待。
说法观后感篇4
前段时间,我和妈妈看了一期《今日说法》,是关于地沟油的内容。
具体情况是这样的:一个警察在一个村里发现了几个油罐,前面有一个大池,池里装着很多从酒店运回来的剩菜,臭气熏天的,苍蝇到处飞,我看了那么一眼就想吐。经过调查发现那些剩菜都是用来做地沟油的,这些人真恶心,用这么恶心的东西做成的地沟油,还把它变成食用油卖到各大超市,真可恶。最后这些坏蛋被警察抓走了。
直到这时我才知道原来我以前购买的那些五毛钱一包的香辣辣小食品全都是用地沟油做的,妈妈说这是垃圾食品,我以后再也不吃了。我还会告诉我的朋友们,叫他们以后也不吃了。
说法观后感篇5
昨天我看了今日说法,这一期的今日说法讲的是关于一个女孩的事。
这个女孩是一个初三学生。一年前她的爷爷生病了,爸爸去照顾她的爷爷,结果也生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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