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篇引人深思的读后感能够让读者在书籍的启发下,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轨迹,一篇富有洞察力的读后感能够引导读者关注书籍中的细节,激发他们的探索欲望,以下是品读360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读后感6字模板7篇,供大家参考。
读后感6字篇1
?父与子》是一本世界著名的连环漫画集。这是一本雅俗共赏、老少咸宜的好书,希望会赢得大家的喜爱。
这本漫画集的作者是埃奥卜劳恩。不满30岁时,他的名字已响彻画坛。
卜劳恩的漫画之广受欢迎,决不是偶然的。它具有许多鲜明的特点:
洗练的笔墨。卜劳恩的漫画通常只有寥寥数笔,却使画中父亲与儿子的形象跃然纸上,一惊一疑,一喜一怒,栩栩如生。如《自卫的雪人》:儿子堆了个雪人, 好事之徒加以破坏,于是父子合作,绘制了雪人的脑袋和衣服,由父亲扮做雪人,当好事之徒再来故伎重演时,就只有吃亏的份了。
真是的感受。《父与子》这本漫画集不仅凝结了卜劳恩与儿子克里斯蒂安之间的浓烈亲情,而且还融入了卜劳恩与他自己父亲之家的铭心挚爱,因而心手掂来便 能打动读者。如《意外的礼物》:儿子本来给父亲准备了一件礼物,是扔标枪者的微型雕塑。但过于兴奋,奔跑间跌了一跤,雕塑别摔得粉碎。父亲并没有责怪儿 子,而从塑像碎片中拣出那根标枪,用来捅烟斗,于是父亲和还在啼哭中的儿子抱在一起了。当然,事情并不都化凶为吉,有时也会化吉为凶。
生活的情趣。人们之所以喜爱《父与子》这本书,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书中充满生活的情趣。如《鱼儿的信》:父亲在垂钓,儿子却悄悄写了一封信,然后神不 知鬼不觉的下水把信挂在了钓钩上。等父亲钓上来一看,竟是一封鱼儿的信,上书:我们今天不愿来。敬礼!这的确是淘气,但淘气后面不也蕴含着儿子的 智慧和父子间难得的情趣吗?
人生的哲理。卜劳恩的漫画当然会给人巨大的愉快和难得的乐趣,但不止这些。读者在发出会心的微笑之余,还会陷入深沉的思索,领悟到某种人生的哲理。如 《痛苦的自我批评》:儿子想要拿小火车头去玩,父亲不准,儿子哭了,呼气还是不准,最后总算把小火车头给了儿子。这时父亲去照镜子,镜子中凶狠的尊荣实在 很不雅观,于是父亲便拿起鞭子来大自己的屁股。这样的自责难道不能给做家长的某种启发吗?
愿《父与子》代代相传,愿这本书蕴含的情趣和哲理永远给人欢乐和启迪!
读后感6字篇2
这本书写了两篇动物小说,一篇是《狼的故事》,另一篇和书名一样,也叫《苍狼》。这两篇中,我比较喜欢第一篇。
狼的故事讲了一只公狼为了救母狼,顶撞了头狼,被赶出狼群,成为了独狼。在寻找狼群中,不小心被抓进动物园,虽然在地震中逃出,独狼却失去了尾巴。后来,独狼遇到了一个叫阿麦的年轻人,被他当作狗抓起来,后来在小狼的帮助下逃了出来。经历了这些事后,独狼对狗和人有了更深的了解。最后的结局是独狼找到了狼群当上了狼王。
在书中,多次提到了人对狼的怨恨,我忽然想起另一本写狼的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描写狼的成语大多是贬义的,比如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狼在人们的印象中,都是负面的形象,从“小红帽”到“喜洋洋与灰太郎”,大灰狼似乎都是反面角色,但其实,狼并没有那么坏,它之所以有时候去偷人养的东西,是因为实在没东西吃了,而且,“人伤害狼的次数比狼伤害人的'次数多。”
这篇小说中还讲了两只狗,阿克为了保护主人的朋友的儿子,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拉拉在被主人的朋友把自己的一个孩子杀死后,还是不让独狼伤害他。阿克和拉拉在不是自己主人的情况下,还是选择保护人,它们对人的忠诚令人感动。
其中也出现了许多人,有像老人和少年那样善良的人,也有许多对狼有偏见的人。
从这本书可以看到人和狼的彼此怨恨,也能看到狗对人的忠诚,是一本值得一看的书。
读后感6字篇3
前几天读了饶雪漫写的《我不是坏女生》有很大的感触,这本书讲的都是真实的案例,雪漫姐姐通过自己举办夏令营了解了当下初高中叛逆女生的真实境况并去改变她们。
她们中间最大的就是18岁左右,有的家里很有钱有的没钱可是她们都走上了歧途,因为她们没有和父母好好的沟通,父母也没有给予他们更多的关注,小小年纪的她们因为在学校惹祸或是打架而被学校开除,然后被父母送进行走学校,行走学校我觉得应该就是和戒网瘾的那种封闭式训练学校差不多,在那里如果不听话就会遭到毒打,和我们在家里的生活根本没法比,那些没有进行走学校的女生有的当陪酒的有的和男朋友同居,看到这些真的觉得好心酸,其实每个女生都可以拥有无忧无虑的校园生活,在父母的庇护下成长,可是她们的路却走偏了。在雪漫姐姐的夏令营中她们获得了帮助,获得了关心使她们回去以后各自都产生了变化。
回头看看我们初高中时,其实每个人心里都很叛逆只不过我们都没有走上极端主义,所以最后我们通过了高考,进入大学开启我们全新的一条路。今天坐在学校的图书馆里突然觉得我们是多么的幸福,我们没有浪费我们最宝贵的东西我们仍然在奋斗,所以我们会感到满足。每天的我们都在获取正能量,相信我们无悔的青春,我会珍惜的!
读后感6字篇4
故事讲述的是关于温妮和塔克一家的故事。有一天温妮在森林里玩,他看到了不老泉,就被梅给绑架走了。温妮来到了塔克的家里,知道了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那些泉水喝了可以让人长生不老。然后他就和他们一家人生活在一起。可是有一个穿黄色西服的人,一直跟踪着他们,秘密也都知道了。梅怕他说出去,就把他打死了,但还住进了监狱。最后他们一家人和温妮成功的把梅给救出来了。他们一家人走了。但是温妮的长生不老水,自己没有喝,没有和他们在一起了。
我的感受:我在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很想长生不老,因为我们之前读过《天蓝色的彼岸》这本书让我很珍惜生命,所以我不想死。但是读完这本书后我才知道,长生不老也未必是一件好事。就像故事中的塔克一家似的。他们一家活的像小偷似的,干工作不能让别人发现,还要来回的换工作,一辈子都很穷。一点意思都没有,生不如死。所以我认为生在世上度过自己一生要经历的事情,就可以了,老是活在世上也不是那么高兴的事情。大家都很像长生不老,但是生命只有短暂才会去珍惜,如果都可以长生不老,要珍惜生命干什么。
有时候我认为生命像个摇篮,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所以这才可以让大家珍惜生命。真实的世界上没有不老泉,如果有我也不会喝,因为如果喝下去了,虽然永远都不会死去,但是永远也感受不到幸福。所以只有那一段段的时光才是最好的时候。只有那一段时光才是最美好的,最幸福的。
我认为故事写的很好,可以让人从一个小故事中脱节对长生不老的渴望。看后一定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我希望大家有机会也可以读一读。
读后感6字篇5
去年暑假,我就看过电视剧《围城》,当时还是被里面的一些情节吸引了,引起了我读《围城》原著的好奇心,只是一直没有时间,手头也没有这本书。直到这个暑假,我从朋友那里借来这本书后,才慢慢读着。
读了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了。方鸿渐这个人,在钱钟书的笔下似乎是一个除了会点舞文弄墨、缺有百般缺点、一无是处的人。他的文凭是买来的,志大才疏、胸无点墨、性格软弱又好强要面子。在和朋友的交往中,表现出假装清高、不通人情世故,有时还很虚伪。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给了我深深的印象。他做事小心、对爱情执着,有时候往往透着一些可爱。
在学业上,出国留学的他居然没有取得文凭,他居然花钱买张假的,这里就体现出他的可爱来。既然作假,国内又很难被查出,自己却还是担惊受怕,怕被发现。好像是一个偷吃了蜂蜜的孩子,怕被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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