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是通过什么事情领悟到的道理,通过实际经验,我们积累了珍贵的心得体会,品读360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新修订的教育法心得5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新修订的教育法心得篇1
通过学习新《职业教育法》,如何做好新时代班主任,我有以下三点体会。
一、强化政治意识,坚持理想信念教育
在新《职业教育法》第四条中就明确了职业教育必须坚持领导,坚持办学方向,应当弘扬核心价值观,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
二、强化专业学习意识,坚持科学教育
新时代的职业教育需要新时代的专业知识作为支撑,把中职班主任列为一向专业技术工种,班主任是学生成长路上的引路人,需要运用专业知识引领面对生命、职业、社会一片迷惘的青春期孩子,引导他们走向正确的人生道路。比如如何帮助学生做好职业规划?比如如何引导学生走出专业不敢兴趣的困惑?如果班主任永远陷入繁杂的琐碎事务当中,放弃学习专业知识,我们永远不会成长,也不能有效的'引领学生,最终无法达到职业教育的目标。
三、强化职业教育意识,坚持类型教育
新《职业教育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类型的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因为职业教育被确定为是类型教育,而不是分层教育,所以相应的教育目标、教育功能、活动特征、教学标准、培养模式、评价制度、课程体系,建班育人的理念和方式都是不一样的。因此我们在教育和管理的过程中始终要去探寻符合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的职业教育模式,比如1+x证书的培训、比如活页式教材的开发和运用、比如富有职业特色的建班育人策略。
新《职业教育法》意味着职业教育迎来又一个春天,我们职业学校的教师也迎来挑战与机遇并存的黄金时期,如何抓住机会响应号召,按照需要去建班育人是我们思考的话题。
新修订的教育法心得篇2
这些年,我国职业教育的规模有了很大发展,但质量一直被人诟病,家长不愿意让孩子选择职业学校,担忧职业教育的前景,而近日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则让职业教育有了新的突破和方向,解读新职业教育法,有较多的创新和亮点。
亮点一,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平起平坐”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首次明确,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职业教育最重要的定位,就是为产业发展提供有能力、高素质的.技术技能人才。完善职业教育内涵,明确职业教育类型属性,在教育教学中注重培养专业实践能力、职业素养,有利于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亮点二,职业教育认可有“绿码”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很好地解释了各行各业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都是不可替代的。职业教育社会地位的提升,仍需要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社会观念应从重视学历转向重视贡献、重视能力;建立各行各业平等的职业资格框架制度,人人都能在自己的职业轨道上走到相应的高层次等级。
亮点三,打开职业教育上升的“阶梯”
修订后的职业教育法从法律层面畅通了职业教育学生上升的通道,这将大幅提高学生上中等职业学校的积极性,同时新教育法设立本科层次的职业教育,完善职业教育学历深造的通道。
此外,明确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有职业技能等级要求的岗位,可以适当降低学历要求。
从《职业教育法》的修订中我们可以看到,对职业教育的认识越来越清晰,发展职业教育的路径越来越清晰。可以预期,新《职业教育法》必将更加充分地发挥出其作为我国职业教育领域基本法的规范、引领作用,为促进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新修订的教育法心得篇3
?新职教法》的落地实是我国职业教育事业的一件大事、喜事、盛事,作为在职教一线工作几十年的老师,我深感职业教育的春天来了。
我认为新法最大的亮点之一就是改“普职分流〞为“普职协调发展〞,虽只有几个字的改变将对未来数十年的产业发展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过去“普职分流〞模式最大的痛点是在中考阶段,就把学生按照成绩的.好坏进行普职分流,这样读普高的学生大部分都可以读大专、本科,而读职高的学生,只有小部分可以读大专,大部分学生职高毕业后就到工厂当技术工人,这种模式符合产业发展的初期,可是现在的产业发展结构已有过去中低端密集型向高端产业发展,对产业工人的技术水平有了更高的要求。
另一方面,普职分流让近一半的学生和家长在初中阶段就非常的焦虑,这在初中阶段就造成严重的教育内卷。新法明确规定,高等职业学校教育由专科、本科及以上教育层次的高等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实施,这就打破了原来普职教育的不平等,职高生一样可以读职业大专和本科,成绩优秀者还可以继续深造,读研和博,这样一来就让产业工人教育得到不断提高。
?新职教法》不仅让职业教育学生在“升学〞权利上有
法可依了,更重要的是在“就业〞上有了保障,新法规定各级应当创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报考、录用、聘用条件。新法还明确规定,将采取措施,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待遇等等。
新修订的教育法心得篇4
人才是经济发展的第一资源,是的核心竞争力,是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保障。人才兴则兴,人才强则强。技能人才则是我国人才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物质财富的直接创造者。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对于技能人才的需求量正在逐步加大,而这类人才主要由职业学校来培养。
4月20日通过了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并于5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该法自1996年颁布26年以来首次大修。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内容大大拓展丰富,体系结构更加完备,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更强,为职业教改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证。这对于职业教育来说是一大福音,一大喜事。
地位“同等重要”,机会“平等共享”
过去,凡是提到职业教育,人们都是谈虎色变。大众普遍认为职业教育上不了台面,职业学校更是被贴上了“差生聚集地”、“低人一等的学校”等标签。随着新法的实施,这种陈旧的观念即将被改变。新法旗帜鲜明地指出,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不仅在地位上同等重要,而且其学生在升学、就业和职业发展上同普通教育享有平等的机会。
新法第三条强调,职业教育是与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类型,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多样化人才、传承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的重要途径。将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推进职业教改,提高职业教育质量。
新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在学生升学方面,新法要求高等职业学校和实施职业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当在招生计划中确定相应比例或者采取单独考试办法,专门招收职业学校毕业生。至于就业,新法则规定各级应当创造公平就业环境。用人单位不得设置妨碍职业学校毕业生平等就业、公平竞争的报考、录用、聘用条件。以上规定的实施,着力优化了学生的升学就业环境,让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更有底气。
师资队伍“专业化”,学生权益“有保障”
职业教育不同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培养的是未来的大国工匠、能工巧匠,它要求教师不仅要具备较高的理论水平,还需要较强的实践教学能力。为建设高质量的“双师型”教师队伍,新法规定建立职业教育教师培养培训体系,建立适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岗位设置、职务评聘制度,并为高技能人才进入职业学校开辟了“绿色通道”,给予特别待遇。建设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的`高素质“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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