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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心得体会格式范文大全1
虽未深究,然终有所得,随写一文,以记此。
《大学》开篇名义,"大学之道,在明明德"直接指出学习的目的是为了完善自身美好的品德。"在亲(新)民,在止于至善"是对"明德"的一个阐述,要完善自身的美好品德就要不断使自己的精神境界达到一个新的高度,最终达到一个"至善"的境界。"物有本末,事有终始"。首先要明确学习的目的,明白了事物什么事"本",什么是"末"。而完善自己的品德就是学习之"本"。然后提出按步骤实施达到目的的"八目","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后逐层、逐步阐述了学习的目的、方法和要点。找准自己的位置,事抓住根本,获得知识的途径,不要自欺欺人,修身先正心,齐家先修身,治国先齐家,平天下先治国从古时起,人们就很注重品格修养的问题了,一个被世人念念不忘的人,不在于他的贡献有多大,而在于他的高尚的品格、德行。
古时的人为什么那样重视个人修养呢?为什么如今的人都很难做到呢?古时生产力低下,经济不够发达,社会诱惑相对较小。一个人生存所需要的条件就少。只要"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就可以去做学问,去修养身心了。现如今科技进步、社会发展日新月异,人的观念也在不断变化。一个人要生存下去,要生活的好,不拉人后,就得不停地学习,工作、挣钱,所以生存压力就大,整天忙都忙不过来,谁还会顾得上修养身心?再加上外界诱惑太多,生存不仅仅是生下来,活下去。面对种种诱惑,有了还想要更好的,说到底不过是一种虚荣心作祟。不断的攀比,只能是自己累上加累,徒劳身心。说句题外话,这跟如今的自由市场经济,国家为了提高"挤兑屁(GDP)"也不是没有关系的。一个小孩从三四岁就开始为了自己以后的生存开始学习,有的从一两岁、甚至从未出生就开始学。学的啥?学的无非都是生存的技能。生存都成问题了,谁还去做那些没有的事!?
"物有本末,事有终始。"其实是现代人们把问题弄反了。"生存"也就是所说的"齐家、治国、平天下",而"修身"(也就是"明德")是格物、致知、诚意、正心。"明德"是"本","生存"是"末"。现代人却把本末倒置,弃本逐末。无怪乎精神压力大,整天烦恼,痛苦不堪了。文中用孔子的话"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阐述了抓事物要抓住事物的根本,要明确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听诉是为了无诉",不久之后很多达官显贵就本末倒置了,他们不是为了减少案件,护佑人民的权益而办案,却是把此作为捞取利益、实惠的机会。因此才有了"自古衙门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只说,一直延续到今天。今天似乎更是被演绎的淋漓尽致,并且被掩饰天衣无缝。
这里的译文注释里有一句话很是耐人寻味,"但愿世间人无病,何愁架上药生尘"。看看当今的社会,多少医院"医生"为了金钱利益,给病人开贵药,开没用的药,让病人浪费钱财,还身体,心理上倍受折磨。不用说那些满天飞的假药,虚假广告引得无数病人"竞折腰"。说到这里,似乎有点远了。如果把本和末弄反了,不但解决不了根本问题,达不到预期的目的,反而会适得其反。我想这就是当今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而人的幸福感日益减退的根本原因吧,也是政府对人民的态度和人民对政府态度重大反差的原因吧。
总之,做学问学习知识,首先要明确学习的目的,抓住问题的根本,在掌握好正确的方法,才能提高自己的修养和德行。只有每一位公民的素质提高了,社会风气,社会面貌才能有所改变。国家才能真正的永远强大。
读书心得体会格式范文大全2
《飘》,是我最喜爱的书。喜欢斯佳丽的勇敢坚强,喜欢瑞特的机智果断,喜欢玫兰妮的外柔内刚。
对于斯佳丽这个人物,我的感觉是矛盾的,是厌恶却又不得不敬佩她。她是个十分有个性的人物,她一生中爱了两个男人,而她却没一个是了解的。如果她了解阿希礼,那她就不会爱他;如果她了解瑞特,那她就不会失去他。她一向以来是辜负瑞特的,她只是不停追寻着自我梦中的王子——阿希礼。她只是把自我爱的特点认为阿希礼有,她只是做了一件华丽的衣服,让阿希礼穿上,而后爱上他。而事实是,她爱的只是那件衣服。
对于她,我是不得不佩服的,佩服她的坚强,佩服她对土地的执着,佩服她能在那中环境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佩服她能不顾社会上的言论而开创自我的事业。她生命有几个灵魂,一个是她的母亲。他的母亲是一位十分能干、温柔的典型贵夫人,是她最敬佩的人。可是,母亲为了救人而被传染伤寒,去世了。另一个,是她十几年来最爱的人——阿希礼。她能在逆境中站起来,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阿希礼。她对阿希礼是异常执着的。还有一个,就是玫兰妮。在一齐奋斗的十几年里,玫兰妮已经成为她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了。
我觉得斯佳丽就像个小孩子一样,对自我想要的东西异常执着,而对自我所拥有的东西却不屑一顾。一面在拼命让自我幸福,一面又不断地把幸福推离,把爱人推向深渊。
斯佳丽爱的是阿希礼,可是,阿希礼却不要她。就像瑞特说的,阿希礼是个君子,只是生在了一个和他格格不入的时代。他还是用旧世界的游戏规则生活,只会撞得一鼻子灰。斯佳丽不了解阿希礼,所以她爱他,想尽一切办法得到他,而当她认清他时,她再也不爱他了。
书中另一个使我十分佩服的女性,便是玫兰妮。她是个外柔内刚的女性,她几乎拥有了女性所能拥有的一切美德。正如瑞特说的,她是他所见过的少数贵夫人中的一个。她是坚强的,她是爱国的,她用她的心爱身边所有的人。当她丈夫打仗时,她在后方默默守侯,做她力所能及的事,当北佬打进城而她又快要临盆时,她依然镇定,当她身体虚弱而没人下地干活快要没饭吃时,她和斯佳丽一样,放下过去所受的教育和优越感,拖着虚弱的身体下地干活,当她看到斯佳丽杀了一个北佬时,她没有惊慌失措,而是帮着掩埋尸体,搜查钱财,擦拭血迹,当战争最终结束,她痛恨的北佬士兵来到她门前要求照顾而她们自我也没有过多粮食时,她还是尽她所能地帮忙他们,因为她期望在远方也有一个好心的北佬女人给她正在回家的丈夫一口饭吃。
如此一位坚强的女性,却又是如此的温柔善良和善解人意。她执着地相信斯佳丽和阿希礼,即使有人亲眼看见他们搂在一齐,也执着地相信他们,保护斯佳丽。她明知自我的身体无法再承受生育的痛苦,却执着地要再为阿希礼生个孩子,最终离开了她爱了一辈子的亲人们。
真的是太伟大了,看着玫兰妮,使我想到许许多多的中国古代女性,她们也是如此的善良,任劳任怨,相夫教子,然后默默无名地老去、死去。
瑞特是个复杂的人,他有良好的家世,但却仍和旧时代格格不入,他有锐利的眼睛,能够在乱世找到自我的处身之道,他对国家有热情,即使他明知必败无疑,却仍在最终关头入了军。他爱斯佳丽,但他更了解斯佳丽,所以他从不说,只是经过行动表达,而斯佳丽却从来不想去了解他。最终,他绝望了,一次又一次的失望使他再也没有勇气再去尝试,他累了。
《飘》绝对是部值得再三品味的好书,文字优美,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虽然其中由于作者的主观因素,对于美国南北战争的评价并不客观和全面,但以文学角度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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