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尽快解决我们个人诉求,写好申请书是第一步,一份出众的申请书需要如何撰写,大家有很多注意点,以下是品读360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续保险申请书6篇,供大家参考。
续保险申请书篇1
尊敬的支部:
保险公司是我第一个为之效劳的公司,从学校踏入社会,最初的陌生与不安已经消失, 我将自己从一个孜孜以求的学子变成了兢兢业业地职员,这完全归功于公司领导与同事对我的提携和帮助,在此予以深深地感激,不胜言表。
我进入公司已六个多月,根据公司的安排,在xx支公司从事xx业务的内勤工作。本人工作认真,负责且具有很强的责任心和进取心,勤勉不懈,极富工作热情。性格开朗,有很强的团队协作能力。责任感强,切实完成领导交付的工作,和公司同事之间能够通力合作,关系相处融洽而和睦,配合协助主管完成各项工作。在努力完成工作的同时,积极学习保险新知识、技能,注重自身发展和进步,平时利用休息时间通过培训学习,来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目前正在不断的给自己充电,以期待将来能学以致用,同公司共同发展、进步。
根据公司规章制度,试用人员在试用期满合格后,即可被录用成为公司正式员工。因此,我特向公司领导申请,希望能根据我的工作能力、态度及表现给出合格评价,使我转为正式员工。
转正之后,我会加倍努力,将自己的工作做得越来越好,以实际的工作业绩来报答公司领导对我的厚爱和培养。
此致
敬礼
续保险申请书篇2
申请人:汪xx,男,1969年5月9日生,汉族,无业,住南京市xxxxx。
被申请人: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
法定代表人:刁xx,职务:局长。
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宁劳社工认字(20xx)第0750号工伤认定的具体行政行为,并确认申请人于20xx年9月27日发生的事故伤害属于工伤。
事实与理由:
xx年3月28,申请人收到被申请人作出的宁劳社工认字(20xx)第0750号《工伤认定决定书》,对汪学明于20xx年09月27日发生的事故伤害认定为不属于工伤。申请人认为:
一、该工伤认定书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申请人在事故发生时就职于南京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厨师长一职,此一、二审法院判决书业已认定。而被申请人将申请人职业定为生产运输工人,此为认定事实错误。被申请人作出的工伤认定书认定的案情为:在工作休息期间,因个人原因滑倒受伤。此与实际事实不符。实际情况是:申请人身为厨师,他的工作职责就是为学校师生提供饮食,因此,别人休息的时候正是他们工作的时间。事故发生当天,大概在8点多,学生早餐时间也接近尾声。申请人看食堂就餐人员不多了,也不太繁忙了,因申请人自己尚未吃早饭,就准备乘这段空闲时间抓紧弄点吃的。就在申请人从食堂窗口拿好饭菜转身离开时,因食堂地面有积水,不小心滑倒受伤。而被申请人认为申请人吃饭时间为个人休息时间,对此申请人不服。吃饭、上厕所为一个人最根本的本能需求,不应将此时间段定为工作休息时间,况且吃饭也是为了上午的工作需要做准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人的此种情况应认定为工伤。
另外,被申请人仅根据南京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而认定申请人是在工作休息期间,因个人原因滑倒受伤。对此,申请人想作以下说明:
在一、二审诉讼阶段,南京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否认与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且不承认申请人在南京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的江苏警官学院二食堂从事厨师一职。为了证明其主张,南京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2份经律师调查取证的书面证言。一份为中国传媒大学南广学院食堂一员工的证言,一份为南广学院门卫的证言,2份证言均证明申请人20xx年8月至10月在南广学院工作。另外,南京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二审阶段申请了一证人出庭作证,且此证人与xx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国珍有亲属关系。此证人出庭作证,否认申请人20xx年9月份在南京xx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且其称并不认识申请人。但,事后事实证明,申请人20xx年9月份在南京xx公司工作与其存在劳动关系。因此,申请人认为,南京xx公司在一、二审诉讼阶段向法院提供了虚假的证人证言。此次工伤认定阶段,南京xx公司又向被申请人提供了证人证言,且证人均与xx公司法定代表人存有利害关系,故申请人认为xx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不足采信。而被申请人却单方采信了xx公司提供的证人证言而认定申请人所受事故伤害不属于工伤。
现申请人对该工伤认定不服,特依法向贵局提起行政复议,请求依法支持申请人的复议请求。
此致
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续保险申请书篇3
申请人:x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
住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总经理
联系电话:xxx
被申请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
复议请求:
撤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局做出认定xx右眼受伤为工伤的具体行政行为。
事实与理由:
xx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伤确认通知书》,该通知书认定了xx右眼负伤为工伤,并载明xx所在单位为x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申请人认为,被申请人做出上述具体行政行为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且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都存在多处严重错误,故依法申请撤销其具体行政行为。事实与理由如下:
一、被申请人认定xx右眼受伤为工伤无事实依据。xx右眼受伤一事,被申请人并没有经过认真的调查研究,在没有查明事实真相的情况下就认定了xx为工伤,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xx右眼受伤一事,xx本人曾经在xx年9月份与天津开发区泰达医院进行过诉讼,但经过法院审理,并没有办法认定xx右眼受伤系在该医院受伤,此事实说明了xx受伤一事很难被认定为是在履行单位安排的任务时受伤的情况,对其受伤认定为工伤缺乏事实依据。
二、被申请人认定xx的工作单位为x集团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属。
认定事实错误。xx的工作单位为天津开发区xx宾馆,而非申请人,被申请人的认定存在错误。
三、被申请人的行政行为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xx年11月26日做出的编号为xxxx的《工伤确认通知书》中,援引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伤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相关规定,认定xx受伤属于工伤。但是,该《办法》为xx年十二月十九日经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24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自xx年四月一日起实施,也就是说,在被申请人做出该工伤认定时,该办法根本还没有出台,更没有开始实施。因此,被申请人做出的工伤认定属于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申请人:xxx
20xx年x月x日
续保险申请书篇4
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xx分局:
兹有本人xxx,身份证号码xxxxxx,配偶xxx,身份证号码xxxxxx,因配偶无业且无任何途径报销生育相关费用,特申请以男方名义报销生育医疗费用。
续保险申请书篇5
尊敬的领导:
我叫xx,是xx学校的一位老师,今年38岁。
我于xx年11月份在xx学校打排球时不慎扭伤左足,当时脚有点痛,后自行购买云南白药喷雾剂外用,疼痛较前稍好转,后未予以重视未曾就诊治疗。xx年2月13日曾就诊常宁市中医院门诊部,查左足正侧位未见明显异常,未予以其他特殊处理,后自行触摸发现左足跟一肿块,大小约2cm,行走疼痛加剧,后到南华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左足跟腱改变,左踝关节积液,需住院进行手术。
为了医疗费的报销问题,我和我的家人先后多次来到医保中心和保险公司,但两处都不予授理,我病情越来越重,左脚
...